2018年貴州黔西南州普安縣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為適應新形勢下的審判執行工作需要,普安縣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警察輔助人員6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崗位
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崗位:主要職責是協助完成執行案件送達、拘傳、司法拘留、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及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熱愛法院工作,身體健康,體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
5、具備擬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3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期間出生),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熟悉計算機操作,有三年以上駕齡者優先。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有關規定的(2016年1月1日以
前的按當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參
加邪教組織、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聘用機關確認的其他不適合報考的情形。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為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普安縣人民法院政工科
2、考生報名時需提交的證件及相關材料:
①提前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 (http://www.puan.gov.cn)上下載或者到普安縣人民法院政工科領取《普安縣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報名表》,填寫后現場提交;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④近期同底小2寸白底免冠照片2張。
報考人員須認真填寫《報名表》,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3、準考證發放時間:2018年7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4、發放地點:普安縣人民法院政工科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考生從報名到聘用期間須保持電話暢通(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寫的為準),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一)考試形式
考試采用筆試、微機操作、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計算:小數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筆試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
1、筆試科目及分值:《公共基礎知識》,總分值100分。
【筆試資料】2017年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復習資料[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8年7月17日上午9點。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公示。
(三)微機操作
微機操作(聽打能力),總分值100分
(四)面試
筆試、微機操作結束后,按筆試、微機操作折合成績“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招聘單位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招聘人數折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2:1以內(含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以成績公示名單為準,不予以依次遞補,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出現并列時,并列考生均參加面試。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在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1、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公示。
(五)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30%,微機操作占30%,面試成績占40%。總成績=筆試成績×30%+微機操作×30% + 面試成績×40%。筆試、微機操作、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五、體檢
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衛生廳《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黔人發〔2005〕4號)文件規定執行。體檢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
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生總成績(體能測評合格)依次遞補。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微機操作及體能測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體檢醫院及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普安縣人民法院政工科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照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面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1、擬招聘的司法警察輔助人員采取勞務派遣的方式進行,普安縣人民法院負責輔助人員的使用、考核及管理。
2、試用期待遇:1600元/月,試用期為1個月。
3、試用期滿后待遇:3000元/月(含五險)。
九、相關要求及說明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報名費,差旅費和體檢費由考生自己承擔,考生須保持通訊暢通。
十、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普安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9—3660923(普安縣人民法院政工科)
監督電話:0859—3660927 (普安縣人民法院紀檢組)
附件:2018年黔西南州普安縣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報名表_38854.doc
普安縣人民法院
201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