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吳興區司法局編外人員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湖州市吳興區司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及人數: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愛崗敬業,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3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性別不限。
3.大學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法學、法律專業優先考慮,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擇優聘用。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9日—7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湖州市吳興區司法局辦公室(吳興大道1號吳興區行政中心1號樓10410辦公室)。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2張。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區司法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通知進入考核測試環節。
(三)考核測試
(1)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時間為120分鐘。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1:8比例確定面試面談人員。如參加筆試人員少于招聘人數1:8比例的,則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為10分鐘。
(3)面談:主要了解考生的工作經歷、家庭情況、技能特長和崗位意愿等。
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100分制,按照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折算成總成績,面談不計分。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由區司法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指標,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將進行全面考察,重點是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現實表現等進行考察。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入圍人員自愿放棄,或出現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按總分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人事代理相關手續,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人員將解除勞動合同,不再繼續聘用。工資待遇參照區司法局同等崗位編外人員政策發放,并繳納五險一金。
四、其他事項
1.應聘者需對個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或有意隱瞞情況者,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
2.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由區司法局組織實施并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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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吳興區司法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