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棗莊嶧城區直醫院招聘備案制工作人員49人簡章
2018年嶧城區直醫院公開招聘備案制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區直醫院備案編制人數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關于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棗人社發〔2017〕62號)等有關要求,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將2018年嶧城區直醫院公開招聘備案制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8年7月19日為截止日期。
在編在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人員、人事代理人員等在報名時,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的報考信函;已經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須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不按上述要求辦理或提交虛假信息材料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考試形式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測評。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采取同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8年7月19日9:00—7月21日16:00
查詢時間:2018年7月19日11:00—7月22日16:00
應聘人員登陸嶧城區人民政府官網,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資料,且須在報名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應聘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報名登記表》的表項中未能涵蓋招聘職位相應資格條件的,應在“備注”欄中如實填寫。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7月19日11:00—7月22日16:00
指定專人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認初審結果。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在待審核期滿,未對報名信息處理的,視為初審通過。沒有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8年7月19日11:00—7月23日16:00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8年8月2日9:00—8月4日9:3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址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
繳費成功人員按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以及《嶧城區直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通過單位初審后,應聘人員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23日前(9:00-11:30,14:00-17: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嶧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中興大道10號南二樓)辦理減免手續。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須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審查核準后,考生本人要網上確認。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碩士研究生崗位比例1:2)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應聘取消招聘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8年8月4日 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和衛生兩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和材料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檢驗、中醫、護理、康復治療、影像六類分別命題)。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應聘人數和筆試情況分類確定。筆試成績在報名網站查詢。
(二)面試
1、參加面試人選的確定
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數。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選的確定在嶧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2、面試資格審核
安排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應聘人員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應明確研究方向);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8年7月19日前取得);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的,須出具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報考信函;在編在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人員、人事代理人員等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招聘崗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須提供相關材料(如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含),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對通過審核的面試人員,發放《面試通知單》,并告知面試相關要求和注意事項。未按指定時間、地點領取《面試通知單》有關手續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3、面試組織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
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嶧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再次出現并列時追加招聘計劃。
考察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主要考察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學業)實績和在應聘期間的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體檢在縣級(含)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原則上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即為放棄。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參加面試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并按規定進行公示。
六、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區衛計局提出聘用意見,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人社部門按照深化公立醫院編制人事制度改革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統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聘用單位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符合聘用條件的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錄用手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當月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二)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政策咨詢電話:0632-7799900(人社局)
0632-7781180(衛計局)
附件下載:2018年嶧城區直醫院公開招聘備案制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嶧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