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南潯區招聘人才工作政府雇員公告
根據《南潯區政府雇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南潯區委組織部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才工作政府雇員1名,主要從事人才引進、人才項目申報和后續管理服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具有國內“雙一流”高校或國外高校為海外(境外)世界百強高校〔高校名單參照英國QS全球教育集團發布的“QS世界大學排名”〕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全日制本科學歷);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在報名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負責,踏實肯干,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團結協作精神,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1977年7月12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人才可放寬至45周歲(1972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5.除中文外,還應熟練掌握英語等其他語言且具有無障礙閱讀、書寫、交流能力;
6.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有從事人才中介工作經驗優先考慮。“工作經歷”不包括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本次招聘涉及到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18年7月12日。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有失信記錄、違法記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報名方法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8年7月12日-7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報名地點:湖州南潯區委組織部1219辦公室(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向陽路601號東12樓,聯系人:費老師,電話:0572-2663368);
4.報名材料:《中共南潯區委組織部公開招聘人才工作雇員報名表》(見附件)1份,個人簡歷、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及其它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國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證明),工作業績相關材料1套,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2張。
5.資格審核:由招聘單位對報名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入圍面試。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憑本人身份證入場)。
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
四、體檢、考察和公示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費用考生自理,如體檢不合格,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在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對擬雇用人員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雇用人員。
五、待遇及其他
1.報名人員凡在填報資料、提供材料或考察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取消資格;
2.人員性質:政府雇員,按照《南潯區政府雇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簽訂雇傭合同,一年一聘;
3.試用期及考核:雇用后試用期2個月,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后辦理轉正手續;
4.工資待遇:雇用期間實行年薪制,薪酬主要由基礎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構成,其中基礎年薪實行按月發放;績效年薪由雇用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實行績效考核后,依據考核結果,原則上在年底一次性發放。
中共南潯區委組織部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