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招聘新教師17人公告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我區教師隊伍,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文件精神,結合開發區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教師1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崗位。
(二)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五)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六)取得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詳見《崗位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有政策規定或協議明確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事項
報名和資格審核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負責。
(一)報名時間
2018年7月23日—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節假日不休息。
(二)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地點: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花果山大道601號新海連大廈西輔樓一樓)。
聯系人:蘇先生;電話:0518-85882187。
(三)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請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2018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正反面打印1份);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
3.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各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2018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5.應聘崗位的相應教師資格證(也可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提供畢業學校開具的應屆師范生直接認定證明);
6.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
第3-6項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
(四)資格審核
對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核,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經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如對資格審核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陳述申辯。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表》請從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網站下載并按要求填寫好后帶至報名處進行資格審核。
2.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3.本人現場報名確有困難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六)開考比例
所有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將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并及時通知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它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或取消報名。對少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于開考前在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網(http://www.lda.gov.cn/lygjjjskfq/xwzx/xwzx.html)公布。
四、招聘考試
(一)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考試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二)筆試
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內容由教育公共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組成。教育公共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及其它教育基礎理論知識,學科專業知識為本崗位相應的學科內容,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時間、地點和領取準考證等事宜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網公布。
(三)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報名時所需的各類證明材料原件。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的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網站公布。
(四)面試
采取演課和答辯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滿分100分(其中,演課80分、答辯2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時間和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計算及公布
總成績=筆試×50%+面試×5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數,總成績若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若依然相同,需進行加試,加試方法另定。總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網站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對體檢合格人員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考察。
六、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社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社局審核備案后,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八、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二)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系,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原則上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監督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紀工委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8-85882108。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