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宜春上高縣縣級醫院招聘38人公告
為滿足縣級醫院補充醫療專業人員的需要,今年將組織實施縣級醫院面向全社會自主招聘醫療專業人員工作,特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理論考試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的專業和人數
共計劃招聘醫療衛生專業人員38名充實到縣級醫院,其中縣人民醫院15名(臨床醫生5名、影像1名、B超1名、檢驗1名、藥劑1名、兒科護理4名、助產士1名、設備科1名);縣中醫院18名(臨床醫生3名、影像2名、精神科2名、檢驗1名、護理8名、助產士2名);縣婦保院5名(婦產科醫生2名限女性、兒科醫生1名、B超1名、助產士1名)。臨床醫學專業可報考影像。
報考人數與選用計劃的比例為臨床、醫技、助產專業2:1,護理和其他專業3:1,如達不到比例要求,則核減相應的招聘計劃。
三、招聘醫務人員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遵守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
2、熱愛醫療衛生工作,服從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技能。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的全日制普通醫學類院校畢業生。
5、醫生系列人員年齡在30周年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部分招聘職位的臨床醫學專業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6、護理專業人員年齡在28周年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以上學歷,2017年前畢業生須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以網上發布為準)。本專業限上高戶籍或已在本縣鄉鎮衛生院工作者(須提供工作證明)。
7、檢驗、藥劑專業人員年齡在28周年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8、助產專業人員年齡在28周年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具有助產專業的畢業證書。
9、設備崗位人員年齡在28周年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且專業為生物醫學工程或醫用電子儀器與維修。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2)參與各種非法組織活動的;
(3)提供假原件或涂改原件者。
(4)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11、現為本縣內醫療衛生單位招聘的衛技人員,報名需經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加蓋單位公章,否者將取消資格。
四、選用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25日-26日。
2、報名地點:縣衛計委四樓會議室
3、報名要求:應屆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高校學生證及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計劃生育證明;歷屆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執業醫師證、護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計劃生育證明等有效證件,在報名點按職位填寫《報名登記表》,同時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張,允許委托報名。
計劃生育證明需由戶籍所在地計生辦或計劃生育管轄地計生辦開具,必須注明“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4、資格審查:由縣選用衛生專業干部領導小組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凡符合招聘條件的,發放準考證。
(二)考試
1、招聘考試采取理論考試方式進行,理論考試由縣選用衛生專業干部領導小組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地點、統一閱卷評分。
2、理論考試時間:2018年8月3日上午8:30-10:30,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有關考試事項:
(1)采取理論考試一次性通過,總分100分,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選用人員的體檢名單,考試成績相同時,已取得執業醫師證的優先。
(2)考試內容為相關醫學知識。
(3)按招聘計劃數,最后一名考試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有執業資格證的,若均具有執業資格證的一并錄取。
(4)理論考試入圍者,如自愿放棄錄取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同一考生只能報考某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三)體檢
1、體檢時間和地點:2018年8月15日,在縣疾控中心進行。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考生。
2、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的體檢標準。
3、因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的空缺,由用人單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聘用
1、各用人單位將考試和體檢合格后確定的名單提交縣選用專業干部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聘用人員。
2、聘用人員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后按用人單位管理規定簽訂聘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并到縣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工資、福利、考核按各用人單位管理方案執行。聯系電話:縣人民醫院 2511160 縣中醫院 2503996 縣婦幼保健院 7229813
六、其他事項
有關本次招聘的其它相關信息,今后將在網站:http://220.176.172.174/list.aspx?id=3&did=83(上高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縣衛計委)以及上高縣衛計委微信公眾號“上高衛計委”進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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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縣級醫院面向社會自主招聘醫療專業人員職位表.docx
上高縣選用衛生專業干部領導小組
二0一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