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國地質調查局北京探礦工程研究所招聘公告
北京探礦工程研究所是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直屬科研單位,主要承擔探礦工程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的研究與示范推廣,承擔海洋地質調查及能源地質調查鉆探工藝技術研究,承擔覆蓋區地質調查、礦產調查和綜合研究,開展鉆頭、鉆具、勘查機械、勘查儀器、鉆井液和環境保護等相關技術的開發、咨詢、服務工作。現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具體如下:
一、崗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3.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條件;
4.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5.身體健康,能正常開展工作;
6.年齡3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一)區域地調崗1人,主要從事區域地質調查及相關工作。
要求碩士及以上學歷;構造地質專業;碩士研究生需要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博士研究生需要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承擔過區域地質調查專題以上工作。
要求有北京市戶口或為2018年博士后出站人員或符合在京落戶政策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其中,留學回國人員須取得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以下同。)
(二)海洋地調崗1人,主要從事海洋鉆探相關設備儀器研制與工程化應用工作。
要求碩士及以上學歷;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碩士研究生需要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博士研究生需要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要求有北京市戶口或為2018年博士后出站人員或符合在京落戶政策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
(三)科研技術崗1人
要求碩士及以上學歷;地理信息系統專業;碩士研究生需要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博士研究生需要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要求有北京市戶口或為2018年博士后出站人員或符合在京落戶政策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正式發布公告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填寫《北京探礦工程研究所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并以電子郵件附件形式將個人簡歷、《報名表》及報名材料發送至hrbjiee@163.com。郵件主題、個人簡歷、《報名表》及報名材料名稱按統一格式填寫,即應聘崗位+學歷+畢業院校+姓名。
聯系人:黃老師 吳老師 010-82321072
3.有關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材料包括:身份證、工作證明、戶口本人頁、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外語水平證書、計算機水平證書、公開發表的論文、論著的封面扉頁以及本人認為有用的其他證書、證明等。
(3)報名人員應對所提交材料負責,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本次招聘的資格。
(二)資格審查
2018年9月上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初試,公示通過資格審查和初試人員名單,并電話通知通過資格審查和初試人員參加面試,未通過資格審查和初試者不再通知。
(三)面試
面試比例不低于1:3。面試時間初步安排在2018年9月下旬。面試主要測試參加面試人員的業務工作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等。
(四)確定考察人選
根據面試成績,由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考察人選。
(五)考察與體檢
2018年10月上旬開展考察和體檢工作。
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六)聘用
根據面試、考察及體檢情況,經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崗位擬聘人選。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并將擬聘人選向中國地質調查局人事教育部備案,待局審核批準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若應聘人員的工作能力與專業知識不能夠滿足崗位需要的,本著寧缺毋濫的原則,放棄相關崗位招聘。
四、聘用人員待遇
1.實行試用期制度,時間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工資待遇按照北京探礦工程研究所現行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其它事宜
北京探礦工程研究所不負責安排聘用人員家屬工作,不負責解決聘用人員住房問題。
附件下載:北京探礦工程研究所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