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滄州新華區招聘教師、社保協辦員120人公告
來源: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政府
2018-07-19 10:00:25
2018年度新華區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勞務派遣制社保協辦員公開招聘公告
為調整和改善我區教師隊伍結構,引進高層次高素質的教師人才,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擬為我區部分中小學、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100名。同時,為健全社會保障工作體制,充分滿足轄區居民的需求,全面提升新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水平,擬為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社保協辦員20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與目的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施“陽光操作”,進一步擴大選人視野,拓寬用人渠道,全面落實“人才強區”工程,促進區域義務教育事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可持續健康發展。
二、招聘類別、崗位、專業條件及人數
(一)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
本次擬面向滄州市范圍,公開招聘具有教師資格證的應往屆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100名。主要條件如下:
1、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未受過紀律處分;
2、熱愛教育事業,作風扎實,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分配;
3、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夠適應崗位工作的需要。
4、所報考的崗位與具備的教師資格專業對口、級別相適應。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經公開招聘進入新華區的在崗教師;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社保協辦員:
本次擬面向滄州市范圍內,招聘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非藝術學門類專業的應往屆畢業生20名。本次公開招聘的勞務派遣制社會保障協辦員主要負責在新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業務的協助性工作。
主要條件如下: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2、自愿從事社會保障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能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本人、家庭成員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或開除公職的記錄和不適合從事社保協辦員工作的其他問題。
(三)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崗位與社保協辦員崗位不得兼報。
(擬招聘類別、崗位、專業條件及人數詳見附件一)。
三、人員待遇及管理
(一)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
受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編外合同管理。所聘人員參照同崗教師落實相關工資待遇,按現行有關政策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不入事業編制。新華區教文體局負責所聘人員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受聘人員由區教文體局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各中小學校及幼兒園,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首次協議期限為3年,協議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及雙方協商可以繼續簽定。應聘教師任職不滿3年,不得無故解除聘用協議。應聘鄉村小學、幼兒園的教師3年內不得調往鄉屬小學之外的其他單位。
(二)社保協辦員:
1、人員待遇。本次招聘的社保協辦員參照我區社區工作者標準落實福利待遇。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待遇2000元。試用期滿合格待遇2400元/人*月。自上崗開始,績效工資以平均300元/人*月為標準撥付,由用人單位根據考核情況確定每個人的具體分配額發放。繳納“五險一金”,所享薪酬和保險福利中單位應繳部分由政府財政保障。
2、管理。新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派遣公司簽訂用人協議,首次期限為3年,協議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及雙方協商可以繼續簽定。勞務派遣公司與招聘后的社保協辦員簽訂勞動合同,所聘人員以勞務派遣的形式到新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
四、招聘程序
1、發布招聘公告。通過區政府網站(www.czxh.gov.cn)、滄州晚報、滄州日報及相關媒體發布招聘公告。公告日期為:2018年7月19日-25日。
2、現場報名。7月25日-27日(周三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進行公開招聘報名。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戶口本(包括戶主及考生頁)、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報考教師還需要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同版免冠彩照6張、報名表(可在網站下載或到報名地點領取),到滄州市實驗小學(建設大街東體意明北側,3路公交車東體意明下車)現場審核報名。
3、筆試。各招聘崗位報名考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比例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以報名人數3:1的比例重新核定招聘計劃數并繼續招聘程序。報名人員于8月9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以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中小學教師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相關知識,幼兒園教師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學、幼兒教育心理學及幼兒保教知識等,社保協辦員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均為100分。
4、面試人員確定及面試。
(1)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分報考崗位按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列,按照中學1:3、小學及幼兒園1:2的比例,分別確定每個招聘崗位入圍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并納入面試范圍。面試采取分學科說課的方式,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成績采用百分制。
(2)社保協辦員:以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列,以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入圍面試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并納入面試范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形式,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成績采用百分制。
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新華區政府網站公布。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在考點張貼公布,也可登錄新華區政府網站查詢。
5、體檢人員確定及體檢。根據各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確定入圍體檢人員。考生綜合考試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考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將考生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列,分招聘崗位按招聘計劃和考生綜合成績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并列者,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環節。體檢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教師類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進行,社保協辦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費用均由體檢考生自付。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政審對象。
6、政審和資格復審。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擬招聘人員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進行政審。由招聘工作實施部門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審核應聘人員的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等報名條件所需證件及個人檔案等相關資料原件的真實、有效性。
7、遞補。經過政審程序后,對因不符合招聘條件、未完成體檢、政審程序或體檢不合格、政審不合格考生被取消招聘資格及未按時間報到等而造成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末位考生出現綜合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者獲得遞補資格。遞補僅限一輪次。
政審及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為擬招聘人員,進入公示環節。
8、公示。將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新華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9、聘用。由招聘領導小組匯總擬招聘人員基本情況,經區政府研究同意后辦理上崗相關手續。其中,社保協辦員交由勞務派遣公司統一管理并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經區區人社局與勞務派遣公司履行用人手續并進行業務培訓后上崗。
10、招聘資格免除規定。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政審、報到等招聘過程任何必經程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及考生應聘后的全過程,在任何環節、任何時間,發現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況(如弄虛作假等),均取消招聘資格。
五、本實施方案由新華區2018年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勞務派遣制社保協辦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17-3012117(新華區人社局)
0317-3513326(新華區教文體局)
附表: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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