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韶關樂昌市人民法院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6人公告
來源:樂昌市人民政府
2018-07-20 10:07:31
樂昌市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因司法體制改革和工作需要,樂昌市人民法院面向韶關市戶籍公開招聘6名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樂昌市人民法院組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1.書記員職責:協助法官、法官助理從事庭前準備、案件審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制作筆錄及其他記錄工作;校對、印制、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以及法官、法官助理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
2.會計職責:協助財務會計處理執行款記賬、訴訟費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輔助工作。
二、招聘人數和服務年限
書記員5名, 會計1名,具體職位設置和要求詳見附件,招聘后需在樂昌法院服務滿三年。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和審判紀律,清正廉潔,恪守職業道德。
2.具有全日制大專或全日制本科學歷。
3.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4.年滿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即1990年7月23日至2000年7月22日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的以及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
5.其他不宜擔任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提交材料
1.報名時間:2018年7月22-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00。
2.報名地點:樂昌市人民法院(樂昌市樂城街道公主下路74號一樓訴訟服務中心)。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報名表,并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后用A4紙雙面打印,在報名表右上角粘貼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照片可用彩色激光打印)。
4.報名須提交材料:(1)報名表原件; (2)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復印件; (3)其它證件原件、復印件(學位證、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
(二)考試安排
1.打字測試。打字測試為電腦中文聽打錄入,五筆、拼音輸入法均可,考察打字速度和正確率。測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2.面試。根據打字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面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打字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打字測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體檢、考察
1.體檢。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有無不得招錄為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情形,主要審查有無違法犯罪記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社會信用、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五)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樂昌市人民法院網和法院微信公眾號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可向樂昌市人民法院提出,投訴電話:0751-6805202,6805201。
五、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本次招聘成績在一年內有效,期間我院司法輔助人員編制崗位出現空缺,經考生本人同意,對列為遞補對象的考生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或定額工勤編制出現空缺,經考生本人同意,聘用為定額工勤編輔助人員。
六、福利待遇
薪酬標準和社會保險按有關省文件規定和樂昌市標準執行,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出差補助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咨詢電話:0751—6805201。
附件:
樂昌市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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