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黔東南州榕江縣事業單位購買社會化服務人員258人公告
來源:榕江縣人民政府網
2018-07-22 09:50:21
榕江縣2018購買社會化服務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彌補現有學校教學輔助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不足,經十七屆縣人民政府第37次、39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采用面向社會購買服務方式,由榕江縣下崗失業勞務管理服務中心面向社會招聘,派遣到相關學校(幼兒園)從事教育教學輔助工作和后勤管理服務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崗位及性質
崗位:1.幼兒園教師;
2.中小學校校醫;
3.管理及后勤服務人員:包括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員、保安人員、食堂工人。
用工性質:勞務派遣(即通過榕江縣下崗失業人員勞務管理服務中心向社會購買服務人員,以勞務派遣方式安排到相關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從事教學輔助和后勤管理服務工作,不屬于在編人員。由“榕江縣下崗失業人員勞務管理服務中心”對所聘用人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二、購買社會化服務人員計劃
全縣共招258名,其中:幼兒園教師64名,中小學校校醫42名,寄宿制學校宿管員80名、保安人員52名、食堂工人20名。(崗位需求計劃詳見附件表)
三、購買社會化服務人員的條件和要求
(一)購買社會化服務人員的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2.年齡條件:幼兒園教師和中小學校校醫崗位年齡要求在40周歲及以下;學校宿舍管理員、保安人員、食堂工人等崗位男性年齡要求在45周歲及以下,女性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均按購買服務的報名時間進行確定。
3.學歷、專業及職業資格條件:
(1)幼兒園教師崗位需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中師、職高或中職)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學前教育專業或音樂、舞蹈、美術等相近專業,同時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2)中小學校醫崗位需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中師、職高或中職)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臨床醫學及護理專業(包括社區醫學、中西醫結合、預防醫學及相近專業),同時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3)學校宿管員、保安人員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初中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時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食堂工人崗位需具有小學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時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學校宿舍管理員、保安人員、食堂工人等購買服務崗位主要對象為:用人學校所在鄉(鎮、村)范圍內的失地農民和國有或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未就業的教師家屬、零就業家庭人員、有就業愿望的其它人員。其中在同等條件下,因學校建設被征地的失地農民和未就業的教師家屬、建檔立卡貧困戶、90年代末大中專未就業的畢業生優先考慮。
4.戶籍要求:幼兒園教師和中小學校校醫崗位限貴州省內戶籍;學校宿舍管理員、保安人員、食堂工人等崗位限榕江縣內戶籍。
5.身體條件參照招聘事業人員體檢標準以及我省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被開除公職處分或被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因違法違紀正在立案調查的。
3.不符合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相關待遇
(一)幼兒園教師和中小學校醫工資待遇為2300元/月,年度量化考核獲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終目標績效獎按年人均3000元的標準一次性發放。
學校宿管員、保安人員、食堂工人等崗位的工資待遇為1600元/月。
幼兒園教師和中小學校校醫、學校宿舍管理員、保安人員、食堂工人等崗位的購買服務人員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由縣財政全額預算開支。購買服務人員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參加社會保險(含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單位應繳納部分由縣財政承擔(按照國家相關繳納標準據實核算),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
購買服務人員工資待遇的正常增長按實際服務年限,參照榕江縣教育系統臨聘人員工資待遇按工作年限分類確定報酬的標準進行確定。
五、購買社會化服務的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7月25日—2018年7月31日,共7天。(每天報名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報考幼兒園教師和中小學校醫崗位的人員在榕江縣下崗失業人員勞務管理服務中心報名(老糧食局四樓);報考學校宿舍管理員、保安人員、食堂工人崗位的人員在榕江縣教科局報名。
2.相關要求
(1)采取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由考生自行選擇)。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相關《報名表》。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實施方案》、《崗位一覽表》、《報名表》,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并提交相關材料。如果報考人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3)報考幼兒園教師和中小學校醫崗位的,須持畢業證書、資格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戶籍證明的原件、復印件等相關的證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同時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如有變動,請考生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還未取得畢業證和從業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和教師資格證認定機構提供的證明材料;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往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教師資格證認定機構提供的證明材料。
(4)報考宿舍管理員、保安人員、食堂工人崗位的,須持學歷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戶籍證明的原件、復印件等相關的證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同時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如有變動,請考生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5)報名費。報考幼兒園教師和中小學校醫崗位的人員,經審核合格的考生需繳納報名費200元(其中失地農民和國有或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考生免交報名費);報考宿舍管理員、保安人員、食堂工人崗位的人員免交報名費。
3.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8年8月7日 上午8:30-12:00。
地點:榕江縣下崗失業人員勞務管理服務中心(老糧食局四樓)。
(二)考試
1.幼兒園教師和中小學校醫崗位,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計劃數與報名數達到1:3及以上比例的職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分值各為100分,分別按50%計入總成績;報考人數不足3人的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報考人員平均成績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合格學歷的考生,可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需達到70分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1)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分兩類進行考試(其中幼兒園教師和中小學校醫崗位為一類,宿管員、保安人員、食堂工人崗位為一類),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考試時間及地點:時間:2018年8月(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應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除外)。
(2)面試
根據崗位報考比例要求,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如果入圍面試人員末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情況的,筆試成績并列的考生同時進入面試。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入圍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可以進入面試,但其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需達60分及以上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
參加筆試的考生,筆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比例進行折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 + 面試成績×50%。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宿舍管理員、保安人員、食堂工人等崗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實行百分制評分,擇優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名單。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按考生的綜合成績,根據各崗位計劃數,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同一崗位入圍面試的末位考生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
1.幼兒園教師和中小學校醫崗位,參照公開招錄事業人員體檢標準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榕江縣下崗失業人員勞務管理服務中心統一安排在榕江縣人民醫院進行。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2.宿舍管理員、保安人員和食堂工人崗位,屬于城關地區學校(含古州鎮)的職位,統一安排在榕江縣人民醫院進行;屬于農村鄉鎮中小學校的職位,安排在學校所在鄉(鎮)醫院進行。
所有考生參加體檢的費用由本人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政審考察工作由榕江縣下崗失業人員勞務管理服務中心具體負責,對被考察人員的現實表現、遵紀守法計劃生育等情況進行政審考察。
在政審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政審不合格,取消用工資格: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
4.不符合本《實施方案》和所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年齡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
5.未能提供崗位所要求的有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資格證件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的。
(五)簽訂合同
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核合格的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由榕江縣下崗失業人員勞務管理服務中心與考生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務派遣方式安排到學校工作。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年終考核合格,重新簽訂合同。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開購買社會化服務工作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和要求執行。如遇體檢、政審考察、錄用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的,可以順延遞補。
(二)在實際工作中,凡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有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本次公開購買社會化服務工作須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五)本《實施方案》由榕江縣下崗失業人員勞務管理服務中心和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共同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榕江縣下崗失業人員勞務管理服務中心 電話:0855--6661879
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電話:0855-- 6674392
附件:全部下載
1.《榕江縣2018年購買學前教育教師崗位需求一覽表》;
2.《榕江縣2018年購買社會化服務中小學校醫崗位需求一覽表》;
3.《榕江縣2018年購買社會化服務管理人員及后勤服務人員崗位需求一覽表》;
4.2018年公開購買社會化服務學前教師報名登記表;
5.2018年公開購買社會化服務中小學校醫報名登記表;
6.2018年公開購買社會化服務管理人員及后勤服務人員報名登記表。
榕江縣下崗失業人員勞務管理服務中心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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