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平涼靈臺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選調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靈臺縣機關事業單位一般工作人員交流調配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現就靈臺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公開選調司勤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在全縣除教育、衛生系統之外的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中為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選調車輛駕駛人員10名。
二、選調條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愛崗敬業,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服從管理,無不良記錄;
2.熟悉交通法律法規,能熟練駕駛車輛,獨立進行車輛日常保養維護,準確處理突發情況,持有C1及以上機動車輛駕駛證,有3年以上車輛駕駛經歷;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參加工作滿3年以上。持有A1、A2機動車輛駕駛證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已進行過處理或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經被吊銷過駕駛證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驟
1.組織報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和主管部門開具的推薦證明、一張2寸近期彩色照片到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縣行政中心C108室)報名,報名時須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間:2018年7月21日至7月23日上午8:30---下午6:00。
2.資格審查。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依據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資格現場進行初審,報名結束后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審。
3.考察和技能測試。選調采取組織考察和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各為百分制,在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中,通過組織考察,按選調人數1:1.5的比例進行技能測試,提出初步人選,匯報公開選調領導小組會議審定。
4.試用調動。擬選調人員到崗工作,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勝任工作的,由縣人社局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的返回原單位工作。
四、組織實施
公開選調司勤人員工作在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縣機關事務管理局、人社局組織實施,縣監委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縣監委0933-3621311
咨詢電話:縣機關事務局0933-3625889 縣人社局0933-3625589
靈臺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