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日照嵐山區禁毒社工公益性崗位招聘20人簡章
2018年日照市嵐山區禁毒社工公益性崗位公開招聘就業困難人員簡章
根據《日照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13號)規定及嵐山區2018年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要求,為加強禁毒康復體系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就業困難人員,安置到禁毒社工公益性崗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日照市戶籍就業困難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崗位安置。
1.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的城鎮失業人員;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3.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
4.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父親或者母親;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6.持有《殘疾人證》人員;
7.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
9.特困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辭退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根據嵐山區人社局發布的安置計劃以及各用人單位的招聘條件,自主選擇合適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就業創業證》、《日照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6張,填寫《日照市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附件2)。
報名時間:2018年8月1日—3日
報名地點:嵐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一樓16號窗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到20號窗口)
聯系電話:2616759 2612031
三、招聘方式
報名結束后,由區人社局將報名材料匯總、審核,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由區人社局、區財政局會同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擇優聘用,面試合格分數線應在60分以上。面試后,就業困難人員未能聘用到報名崗位的,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計劃。
四、聘用管理
經考核、體檢合格擬被聘用的人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普通公益性崗位補貼總額3171元/月,其中崗位補貼2231.98元,社保補貼939.02元;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員服務期3年,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服務期滿后,根據公益性崗位管理規定不再聘用,解除勞動合同。
日照市嵐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照市嵐山區財政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