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中山市南區招聘合同制教職員37人公告
來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區辦事處
2018-07-25 09:28:12
廣東省中山市南區2018年招聘公辦合同制教職員工公告
根據南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全國招聘公辦中小學合同制教職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不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共招聘公辦合同制教職員工37人(其中校醫1人另場安排招聘),具體招聘崗位和人數情況詳見《中山市南區2018年招聘公辦合同制教職員工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2017年畢業生,以下簡稱應屆畢業生)。
2.社會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記錄。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資格條件。
(1)取得與所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8屆畢業生須承諾正式入職后1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聘用學校將終止聘用)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還應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3)男教師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7月24日后出生)、女教師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24日后出生)。
(4)所學專業必須與應聘的崗位相對應(或相近)。
(5)應聘幼兒園園長及幼教專干職位還需持有園長資格證書,并具有二年以上園長(含副園長)管理經驗。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發布公告之日);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曾因違反師德規定受過處罰(處理)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應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在中山市南區設點面向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進行集中招聘。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核。考生登錄中山市南區辦事處政務網http://www.zs.gov.cn/nq/index.action,下載《南區2018年招聘公辦合同制教職員工報名表》,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南區辦事處機關大樓三樓教育事務指導中心310室報名并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未能在7月29日17:30前將須帶備的材料送達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2.現場資格審核確認須帶備的材料及其要求:
(1)應屆畢業生需提交:①《南區2018年招聘公辦合同制教職員工報名表》;②《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③第二代身份證;④完整的學習成績單; ⑤2016年、2017年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有效的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⑥普通話等級證書、獲獎證書等。
(2)社會人員需提交:①《南區2018年招聘公辦合同制教職員工報名表》;②第二代身份證;③教師資格證;④學歷和學位證書;⑤專業技術資格證;⑥普通話等級證書、獲獎證書等;⑦應聘幼兒園園長及幼教專干的人員除了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須遞交園長資格證書,和二年以上園長(含副園長)管理經驗的任職證明材料。
(3)以上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
3.確定參加筆試人選:招聘單位按照崗位條件對現場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確認,符合條件的進入筆試環節。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總成績100分。其中筆試占考試總成績40%、面試占考試總成績60%。
1.筆試:
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考生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憑二代身份證在7月30日-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報名點領取,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時間領取的考生,須在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考務室領取后參加考試。
(1)筆試日期和地點:2018年 8月3日,考場設在中山市南區良都中學,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師德規范、時事政治和綜合能力測試等。筆試不指定參考教材,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公布:筆試結束后5天內在中山市南區辦事處政務網公布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達不到比例人數,按實際人數組織面試。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兩個環節組成。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結構化面試成績占成績4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占成績60%。每位考生結構化面試、專業能力測試完畢后,評委組當場評分、統分,然后向考生公布個人成績,由考生簽名確認。
3.總成績: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各項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總成績、體檢和考察對象名單在中山市南區辦事處政務網公布。
(三)確定擬聘人員及聘用
1.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時,則依次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綜合答辯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指定在中山市相關醫院進行。體檢嚴格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通知》(粵教繼[2013]1號)執行。
2.考察。考察主要是對體檢合格的應聘者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相關要求(如:現實表現、能力水平、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了解。考察人選與招聘崗位的比例原則上為1:1。
3.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原則上不少于5個工作日。
4.辦理聘用手續。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受聘人員屬在職人員的,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需提供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且無勞動(聘用)糾紛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合格者(同一崗位)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應聘者:
1.應聘者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放棄聘用的;
4.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它情形。
五、人員聘用和薪酬待遇
(一)聘用。實行勞動合同和聘期制管理,合同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二)薪酬待遇。受聘人員年薪酬標準參照南區公辦中小學在編教師年總收入標準確定,并按中山市相關政策規定享受“五險一金”待遇。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者;
4.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
5.不服從組織調配者;
6.放棄聘用資格者;
7.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二)本次實際招聘崗位與人數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在總量內可作適當調整,招聘工作時間根據工作進度可作適當調整。有關通知將在中山市南區辦事處政務網(http://www.zs.gov.cn/nq/index.action)上公布,請應聘者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三)咨詢電話
劉老師、李老師:0760-88895019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中山市南區文體教育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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