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十堰市竹溪縣幼兒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溪辦發[2009]35號),結合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幼兒教師27名、專業會計3名(全額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全縣2018年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工作在2018年中小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招聘的具體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委)、縣編辦等部門負責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志愿到鄉鎮幼兒園(學校)工作,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3.學習成績優良,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能夠適應學校(幼兒)工作需要;
5.具備相應崗位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教師;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三、崗位設置及要求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時間:自2018年8月1日起至8月3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地點:縣教育局204室。
(二)有關要求。報名時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須提交在教育部指定網站《學信網》打印本人學歷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兩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填寫報名表一式二份。筆試考務費100元,面試考務費50元。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應考承諾書,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與考試所用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準考證發放。經過資格初步審查合格的報考考生,統一發放《竹溪縣2018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會計)筆試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方式與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對擬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水平。筆試不指定專門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培訓。
2.筆試時間與地點:見《竹溪縣2018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會計)筆試準考證》。
3.有關要求。報考人數與招聘職位原則上要達到3:1的比例才可以開考。若報名人數少于規定比例,按規定削減招聘計劃數,并另行發布公告。
4.筆試滿分100分。
(二)面試
面試前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凡發現考生所提供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幼兒教師崗位按照招聘崗位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因筆試成績并列入圍考生可同時參加面試,因自動放棄等其他原因產生的崗位缺額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面試形式:面試總分100分,其中,幼兒教師招聘面試以基本功展示為主,面試基本功展示采取2+1的方式進行(2項必備項目+1項自選項目),其中,考生必須進行鋼琴彈唱兒童歌曲(彈唱曲目現場抽取)和兒童舞蹈表演(自選)兩項必備基本功展示,并選擇兒童簡筆畫、兒童美術制作、兒童趣味故事之一項目(自選)展示,專業展示時限10分鐘;會計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考題面試。
面試方式:每個面試考場由7名考官和8名工作人員組成(考場監督、計時計分、候考監督、考場引導)。面試成績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評分的平均值為考生的面試成績。每一考生的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經考生、主考官、考場監督員簽字確認。
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記入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面試成績高者。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在竹溪縣政府網予以公布。
六、體檢和考核
(一)確定考核體檢人選。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二)考核、體檢。對進入考核體檢的人選采取函調檔案或實地考察的形式進行考核,同時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執行,費用自行負擔。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重點審查考生的學籍檔案和現實表現,了解其在校期間、工作期間、待業期間的綜合表現情況。對在大學期間、工作期間、待業期間,受過法律追究和紀律處分的,或考核時無學籍檔案的,或參加“法輪功”等邪教活動、受到治安處罰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均視為考核不合格。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應通知考生并以書面方式確認后,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縣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竹溪縣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收到舉報的,組成專班調查處理。
八、聘用
(一)公示無異議的,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并向社會公示后,報2018年中小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報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批,按程序辦理聘用、錄用和入編手續。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務期制度。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并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社部門完善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一律實行三至五年最低服務期制度,其中,專科學歷人員最低服務期為五年,本科學歷人員最低服務期為三年,服務期內不辦理聘用人員的外調(考、聘)人事檔案、社會保險轉移等手續(縣內教育系統內教師調動按教師管理辦法執行)。
九、紀律監督
(一)2018年全縣中小學(幼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社會關注度高、群眾期望值大、競爭激烈性強,工作要求高,全縣中小學(幼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統一在縣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縣人社局牽頭,協調縣教育局、縣編辦等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二)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統一政策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程陽光操作,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三)嚴格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在招聘過程中,實行全陽光操作,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對違反規定程序和公開招聘紀律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工作責任,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對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本次應聘或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2731147 (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2726202 (縣紀委監察局)
附件:1.2018年竹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