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皇島昌黎縣招聘編外教師153人公告
來源:昌黎縣人民政府
2018-07-26 09:05:44
昌黎縣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教師簡章
一、招聘范圍、名額及具體崗位
(一)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凡符合招聘條件的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和符合招聘條件的公職人員(不含秦皇島市直及各縣區(qū)在職公辦教師)均可參加招聘。
(二)崗位及名額:學前40名,小學61名,初中42名,職業(yè)學校8名,特殊教育2名。
各學科崗位報考人數和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3:1時,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調整招聘崗位。
具體名額及崗位如下: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報考學前教育崗位需具有學前教育教師資格;報考特殊教育崗位需具有特殊教育教師資格;報考小學、初中、職業(yè)學校崗位需具有對應學科、對應學段或高于所報學段的教師資格;
(五)報考學前教育、特教崗位需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下同)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崗位,昌黎籍考生需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非昌黎籍考生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職業(yè)學校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報考職業(yè)學校崗位的人員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必須對口(以上學歷均指初始學歷);
(六)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經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其他不符合國家報考或聘用相關規(guī)定的人員。
三、報名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2018年7月25日—7月29日在《昌黎日報》、昌黎電視臺、昌黎縣人民政府網站“昌黎教育”專欄(網址http://www.clxzf.gov.cn/syscolumn/xxgk/ztzl/cljy/tzgg/index.html)和“昌黎教育”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發(fā)布。
(二)報名。2018年7月27日至7月31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00在昌黎縣星耀廣場三樓報名。報名時需由本人到指定報名地點按招聘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一份(詳見附件,如實填寫);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并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3.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除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外,還須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 (網址http://www.jszg.edu.cn),進入“證書驗證”頁面,打印證書驗證網頁一份,無法進行網上認證的,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認定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已取得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合格證書并經現場確認,但尚未發(fā)放教師資格證人員,需提供筆試和面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登陸“中國教育考試網”(網址http://www.ntce.cn/),進入“合格證查詢”頁打印合格證明一份;
5.在縣級及以上人才市場人事代理的畢業(yè)生,需提供人才市場出具的《個人委托保存人事檔案協(xié)議書(檔案保管證明)》和畢業(yè)生報到證復印件(加蓋代理部門公章并由經辦人簽字);
6.已就業(yè)的公職人員,需帶本縣(區(qū))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信一份(寫明本人是干部身份等基本情況,個人現實表現和同意報考的意見等);
7. 在教育崗位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需提供由縣人社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2017年昌黎縣招聘的“支教志愿者”,必須提供由縣教育局審批的《昌黎縣2017年支教志愿者(期滿)考核登記表》。
以上所提供的復印件、各類證明統(tǒng)一使用A4紙。
考生所持證件應真實、有效,所提供聯系方式應為有效方式,要確保聯系暢通,否則責任自負。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三)報名資格復審、發(fā)放準考證。通過復審的考生于2018年8月4日上午8: 30—11: 30,由考生本人憑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過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后續(xù)相關信息均在昌黎縣人民政府網站“昌黎教育”專欄進行公告和通知,考生及相關人員注意隨時關注,否則責任自負。
四、考試、考察、體檢和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及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總成績?yōu)楣P試和面試成績之和(面試成績不足60分的不予錄取)。
(一)筆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所報學段、學科知識的掌握情況。學前教育考試范圍為學前教育專業(yè)知識及教育部印發(fā)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其余學科考試范圍,屬于高考科目的為對應的高考內容,屬于非高考科目的為本專業(yè)相關內容。
筆試時間、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018年8月6日,在昌黎縣人民政府網站“昌黎教育”專欄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二)加分因素。參照河北省《關于做好2018年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對在教育崗位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和在我縣2017年招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支教志愿者”,在筆試成績中加3分。相關資料在報名時到報名處領取。
(三)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綜合素質能力和儀表舉止等。根據各崗位招聘指標,按參加面試人員與招聘指標2:1的比例,依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出現并列時均進入面試。
面試按不同學科分為“說課”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職業(yè)學校相關專業(yè)學科的,除進行說課外還須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其他學科只進行說課。
1.說課。小學和初中學段的說課為初中階段相應學科內容,時間均為10分鐘;學前教育、職業(yè)學校的說課為本學段相關學科內容,時間均為10分鐘;特殊教育說課為本學段相關學科內容,時間為15分鐘,包括10分鐘的說課和5分鐘的專業(yè)問答。
2.專業(yè)技能測試。測試內容為本專業(yè)基本技能和專業(yè)特長,測試時間根據學科特點分別確定。
報考學前教育崗位的考生,專業(yè)技能測試包括繪畫、講故事、彈唱及舞蹈展示。繪畫技能在說課前統(tǒng)一進行測試,時間為30分鐘。說課結束后進行講故事、彈唱及舞蹈展示,時間為10分鐘。
報考音樂崗位的考生,專業(yè)技能測試包括視唱、彈唱和專業(yè)特長展示(舞蹈、樂器等),時間為20分鐘。
報考體育崗位的考生,專業(yè)技能測試內容為體能和技能,采用實地測試的方式,測試內容及時間由評委組決定后現場通知考生。
報考美術崗位的考生,專業(yè)技能測試為命題繪畫,繪畫技能測試在說課前統(tǒng)一進行,時間為90分鐘。
報考職業(yè)學校崗位的考生,專業(yè)技能測試為本專業(yè)實地測試。
考生按學科崗位分組參加面試。先由考生在候考室抽簽,確定參加上、下午面試人員。下午面試人員抽簽后退場,上午面試人員須再繼續(xù)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號。各考場一號考生在面試開始前30分鐘抽取面試題(說課題目)進入備課室備課(以后各考生以此類推),由工作人員和縣紀檢監(jiān)察人員監(jiān)督,實行封閉管理。面試時由工作人員負責送考生到指定考場,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負責組織退場。
面試成績經考場核分員當場核分后,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評委打分的平均值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當場公布。
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于面試結束2日內在昌黎縣人民政府網站“昌黎教育”專欄公布,同時公布擬考察人員名單。
(四)考察。按照招錄學科崗位與招聘指標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考察人選,末位出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考核;面試成績相同時,出生日期晚的優(yōu)先。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業(yè)績等情況。考核合格人員進入體檢。
(五)體檢。體檢按照《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如出現體檢不合格者,按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面試成績相同時,出生日期晚的優(yōu)先。
考生體檢前須提供政審證明,報名時未提交教師資格證書的,與政審證明一并提交。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體檢,取消錄用資格。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經縣教育局同意后,在另一醫(yī)療機構組織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確定人選、公示。根據考生總成績和體檢結果,在縣紀檢監(jiān)察人員監(jiān)督下,確定擬招聘人選并上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在昌黎縣人民政府網站“昌黎教育”專欄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七)手續(xù)辦理及錄用選崗。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昌黎縣教育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xù)。擬招錄人員從教育局公布的崗位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擇。如出現考生自動放棄選崗,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及選崗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被聘用的教師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完相關手續(xù),逾期不能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該崗位依次遞補。
(八)有關待遇。
1.新招聘的編外教師與所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有權解除聘用合同:
(1)考核不合格的;
(2)出現嚴重違紀違規(guī)問題、受到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3)遇上級政策調整必須解除聘用合同的。
2.新招聘的編外教師在所錄用單位至少工作5年,5年內不予辦理調動(流動)手續(xù)。
3.新招聘的編外教師人事檔案由昌黎縣勞動力人才服務管理中心實行人事代理;工資參照我縣在編教師工資標準執(zhí)行;養(yǎng)老保險按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其他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參照在編教師標準繳納;職稱評定參照省人事廳《河北省流動人員評聘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辦法》(冀人發(fā)〔1998〕168號)執(zhí)行。
五、相關要求
(一)組織領導。成立昌黎縣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昌黎縣教育局,辦公室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紀檢監(jiān)督。成立招聘工作監(jiān)督小組,負責全程監(jiān)督招聘工作。同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行風監(jiān)督員等相關人員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三)嚴肅紀律。參與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堅持原則、嚴格程序,切實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對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發(fā)現,一查到底,并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四)注意事項。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電話咨詢:0335—2038359 0335—2028760
附件:1-3下載
1.昌黎縣2018年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報名表
2.昌黎縣2018年公開招聘編外教師需提交材料的說明
3.昌黎縣2018年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個人信息一覽表
昌黎縣教育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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