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賀州市平桂區教師鄉村支教計劃公告
一、支教目標
通過面向社會公開招募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愿者到我區鄉村學校支教,加強我區鄉村學校教師隊伍力量,帶動鄉村教師教學水平整體提升,促進我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現我區教育扶貧攻堅計劃的目標任務。
二、支教時間
支教時間為2018—2019學年。原則上支教時間不少于1學年,鼓勵優秀退休教師連續支教。
三、支教地點
支教地點為我區鄉鎮及以下的義務教育學校(注:具體由各鄉鎮中心學校根據新學期教師變化安排)。
四、招募人數
招聘總人數為自治區下達的42名分配指標,具體人數見計劃表。
五、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我區退休的優秀中小學教師,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使命感,樂于奉獻,自愿到鄉村支教。
(二)身體健康,退休未滿5年,能夠承擔支教期間的課堂教學和其它教育教學工作。
(三)教育教學經驗豐富,原則上應具有中小學一級及以上職稱教師。歡迎高級職稱、特級教師、自治區名師、名校長和“八桂名師”等人員參與報名。
(四)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招募崗位的其他要求。
六、支教形式
優秀退休教師支教志愿者主要是以鄉村學校課堂教學為主,也可以根據鄉村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進行聽課評課、開設公共課、研討課或專題講座,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支教活動。
七、補助經費
(一)補助標準。
優秀退休教師支教志愿者統一按照3萬元/學年/人的標準進行生活補助(1學年按照10個月計)。
(二)資金使用。
以自治區專項資金為主。
八、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自治區教育廳、市教育局負責和領導,由我區具體實施。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原則,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募公告(8月2日前)。按自治區、市、縣(市、區)三級同時發布招募公告,自治區教育廳在公眾信息網(http://www.gxedu.gov.cn/)、廣西日報、南國早報等媒體上發布。市級發布的本轄區內招募信息以市級網站為準。
(二)自愿報名(8月2日至13日)。符合條件人員的優秀退休教師可以通過以上渠道查閱招募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則,選擇支教的崗位,下載填寫《廣西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申請表》,并附上退休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等證明材料,上交平桂區教育局人事股(賀州市平桂區平桂大道C座安順大廈417)進行資格審核。
(三)面試考核(8月14日至21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募人員須參加我區教育局組織的面試考核(具體的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和體檢,按照面試成績排名,由高到低確定擬招募人員名單。
(四)公示公布(8月22日至29日)。應募支教志愿者面試考核、體檢合格后,由我區教育局將擬招募人員名單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將擬招募人員名單向社會公布。
(五)簽訂協議(8月30日)。按自治區統一格式與擬招募人員簽訂支教志愿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支教時間、支教學校、支教方式和內容、辦公與生活條件、生活補助,以及爭議處理辦法等。正式簽約前,退休教師須提供近三個月體檢報告和審核蓋章后的申請表。
(六)上崗任教。9月秋季學期開學前,安排簽訂協議書的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愿者到鄉村具體學校任教。
九、組織管理
(一)明確職責,統籌協調。自治區教育廳負責優秀退休教師公開招募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落實補助經費。市教育局負責支教工作的監督和管控,組織和統籌下轄各縣的支教工作;縣區教育局具體負責本區域支教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工作,制定本縣區“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工作實施細則,具體負責支教志愿者招募、體檢、錄取、協議簽訂、服務期內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二)加強督查檢查,實行工作報告制度。加強檢查指導本區域支教工作,認真聽取支教志愿者和受援學校雙方的意見和要求,協調解決支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收集積累支教活動過程的資料,總結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的工作經驗,每學期期末將支教工作實施情況報市教育局和自治區教育廳。
十、保障政策
(一)支教志愿者在崗期間,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等不適合繼續支教的,予以解除協議,并按時間比例追回相應補助費用。
(二)積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勵支教志愿者在1年服務期滿后,繼續支持貧困鄉村地區義務教育。有意向繼續從事志愿服務的支教志愿者,相關條件符合的情況下,下一年度可以續簽志愿服務協議書。
(三)服務期間,支教志愿者不轉戶口。
(四)有關學校要切實為支教志愿者提供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必要條件,方便其工作和生活。
附:2018年度廣西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崗位計劃表
賀州市平桂區教育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