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涼山州普格縣招聘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人員34人公告
普格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公開招聘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人員 (臨聘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禁毒社會化管理工作,根據《涼山州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站建設方案》(涼禁委發﹝2018﹞12號 )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全縣公開考試招聘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站專職社工34名。現將相關招聘事宜公告(本次招聘公告、成績公布、面試公告及各類相關補充公告等均在普格縣政府門戶網站【www.pgx.gov.cn】上發布)如下:
一、聘用名額及主要工作
本次公開招聘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人員(臨時聘用人員)34名。聘用人員由縣禁毒辦和所在鄉鎮統一管理,從事轄區吸毒人員的管理、配合做好禁毒相關工作。
二、聘用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對象
1.具有普格縣戶籍,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1983年8月1日至2000年7月31日之間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2.須具備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以畢業證為準)。
(二)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僅限普格籍人員報考(以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為準);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會熟練操作電腦。
5.具備用人單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的(包括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收容教養以及強制隔離戒毒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的;
6.有涉毒犯罪和吸毒史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試聘用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必須本人到場按招聘職位報考,不得由他人代報。
(一)報名時間
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1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018年8月2日上午08︰30至12︰00)。
(二)報名地點
普格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地址:中心街縣老法院三樓)。
(三)報名要求及手續
1.請報考者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相關要求。
2.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2)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無戶口簿的提供戶籍證明原件);
(3)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工整填寫(或機打)的《普格縣招考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臨時聘用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
(5)技能測試合格證1份(報名及資格審查期間,具備報名資格條件的報考者需先在報名地點進行計算機基本操作技能測試,測試合格者發給由禁毒辦簽字蓋章的技能測試合格證。測試不合格則不具備報名條件)。
(四)資格審查
由普格縣禁毒辦具體負責資格審查。報名時報考者攜帶《普格縣招考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臨時聘用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技能測試合格證》及其他應提交的材料等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應如實提供材料,若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在資格審查及招考過程中,若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立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五)繳費標準
根據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川價[2003]237號文規定,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進入面試的人員每人還需繳納面試費80元。
(六)聯系方式
請正確填寫聯系電話,因考生所留聯系方式錯誤或不暢通導致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1.考試內容:
(1)禁毒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國務院《戒毒條例》。(2)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
2.開考比例:筆試報名繳費人數與擬招聘崗位數形成差額即可開考。
3.領取《準考證》
2018年8月2日下午4︰30至5︰30考生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繳費收據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考試當日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準考證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4.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5.公布筆試成績及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筆試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筆試成績,并對外發布面試公告,公布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領取《面試通知書》相關事宜。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普格縣禁毒辦共同組織實施。
1.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
2.面試入闈人員確定: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不超過聘用名額2:1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闈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闈人選。若因面試入闈人員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若因筆試缺考等原因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闈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若參加筆試總人數低于招聘崗位數的兩倍時,則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3.領取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見面試公告。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若因面試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4.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5.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
(三)考試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五、體檢(尿檢)
(一)體檢(尿檢)人員確定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照招考崗位名額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尿檢)人員。若同一崗位中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再次并列的則再進行加試。
(二)體檢標準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三)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尿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尿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到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尿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或尿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尿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出現的空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政審
由聘用單位及主管部門對體檢(尿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查,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設立舉報箱及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或擬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遞補。
八、選崗及聘用
對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本次公開考試聘用的社區戒毒(康復)管理人員按照普格縣臨時聘用人員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待遇按照普格縣輔警待遇標準執行。
被聘用人員按成績高低依次選擇崗位。
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時,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書》及相關《服務協議書》。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
(二)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招考工作紀律,在任何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十、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由縣紀委、監察委全程監督。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普格縣禁毒辦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普格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0834-8575207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4773007
監督電話:
縣委紀委(縣監察委) 0834-4773820
普格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