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四平市政務大廳選調13人公告
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關于公開選調市政務大廳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決定公開面向四平市直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參照《吉林省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結合實際,制定本公告。
一、選調原則及方式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選拔方式,以優化政務大廳工作人員隊伍結構。
二、組織領導
本次選調工作在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四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選調單位部門負責相關工作。
三、選調崗位及名額
根據用人單位實際需求,本次公開選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名,工作崗位全部為審批服務崗位,男女不限。
四、選調范圍、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凡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選調。
1.四平市直屬事業單位及市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男要求身高165厘米以上,女要求身高158厘米以上;
4.語言表達能力強,具備一定的文字綜合能力;
5.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6.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7.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8.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在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上任職或離開上述職位不滿解密期限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4.在最近3年公開選調中,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后無故放棄或違反考試紀律處于禁考期的;
5.未達到所在事業單位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情形。
(三)本次選調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齡、文化程度等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18年7月25日。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8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二)報名地點:四平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
(三)報名要求:
本次選調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自行登錄“四平市人民政府網”下載《四平市直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如實填寫,然后將填寫好的《報名表》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經市人社局核定的工資核定表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張,由報考本人送至報名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選調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選調公告》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予以簽字蓋章確認。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的全部過程,對報考者隱瞞個人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選調資格。
(四)領取準考證:具體領取準考證時間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網”上予以公告。
六、考試
(一)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本次招考如報名人數不超過26人,按實際報考人數直接進入面試;如果報名人數超過26人,則需參加筆試。
1.筆試科目及分值
筆試測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網”上予以公告,同時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試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人選按擬選調崗位1:2的比例進入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的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時間及地點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網”上予以公告。
七、選調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報考人員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
八、考察
由選調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品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現實表現、工作業績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和選調后是否構成回避關系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要認真查閱檔案及有關資料,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九、公示
經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將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網”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同意選調。
十、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接受培訓后上崗工作。實行半年試用期,試用期間在原單位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調入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十一、紀律與監督
公開選調工作是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影響面廣,必須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紀律的,一經查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本次選調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十二、選調工作未盡事宜或出現特殊情況,由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十三、政策咨詢電話
0434-3651005 0434-3266398
附件下載>>>四平市直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四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