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保定定州市人民醫院招聘144人公告
來源: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8-01 09:24:49
定州市人民醫院關于2018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定州市公立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定政辦[2017]92號)文件精神,為滿足醫院用人需要,切實做好人民醫院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經市委、市政府批準, 2018年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招聘144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錄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筆試、面試工作由定州市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三、招聘人數、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人數
2018年定州市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選聘144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招聘崗位信息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臨床醫師、藥劑師、影像診斷醫師、影像技師、檢驗技師崗位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00年8月1日至1983年8月1日期間出生),護士崗位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2000年8月1日至1988年8月1日期間出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崗位信息附表要求確定。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或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員,我市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報名辦法
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五、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網址: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
報名時間:2018年8月1日9:00至8月7日17:00
網上報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并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后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復審時,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3.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申請“報名號”,并預選應聘崗位,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后才能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填表和提交審核,報名號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均務必牢記并保管好。
4.報名信息應規范填寫或選擇相應選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
5.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等待打印準考證
6.應聘考生務必牢記報名截止時間、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筆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了解并牢記資格復審時間、面試時間等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或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7.打印《筆試準考證》。應聘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于2018年8月9日9:00至8月12日17:00登錄定州市人事考試網打印《筆試準考證》。
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選聘人員只參加面試。
公開招聘人員進行面試應遵循以下程序:
1.筆試
筆試時間擬定于2018年8月13日8點30分至10點,由定州市人民醫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筆試科目為所報考專業的相關醫學知識,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成績查詢
考生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定于2018年8月 14日在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筆試成績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定州市人民醫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3.面試人選確定
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不低于1.5:1,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筆試有作弊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4.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時間擬定于2018年8月15日,地點另行通知,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提供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醫師資格證、報到證、筆試準考證和有關證明等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比例內空缺,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擬定于2018年8月17日14點30分開始,于8月16日到定州市人民醫院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6.面試方式
考官由定州人民醫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選定相關專家組成,按照招聘崗位學科設置考官,每組考官7人,計分方法采取體操打分法。面試根據考生人數和面試時限合理分組,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原則在同一面試組進行面試。對于招聘人數較多的崗位,根據考生筆試成績采用“蛇型”分組法進行分組,并將招聘計劃合理均分到每個小組,面試題本由人民醫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專家在封閉狀態下擬定,考前由主考官在工作人員監督下,隨機抽取確定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員均實行入闈管理。面試考官入闈管理后,隨機抽簽確定面試場次,考生面試前30分鐘隨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及面試題目。
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能力,面試時間總計不超過10分鐘。
7.總成績合成
面試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占總成績的40%。整個面試結束后公布總成績??偝煽?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得分×40%。總成績按“蛇型”分組后的面試組排序,分別使用“蛇型”分組分配的招聘計劃,并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人選,筆試面試成績均并列,一并進入下一環節)學歷較高者優先。
公開選聘工作人員進行面試應嚴格遵循以下程序:
面試工作由定州市人民醫院招聘工作小組組織實施,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人員監督,確保面試工作的公平性。
1.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擬定于2018年8月17日8點30分,準考證報名成功后在線打印。
2.面試方式。考官由定州市人民醫院招聘工作小組選定相關專家組成,按照招聘崗位學科設置考官,每組考官7人,計分方法采取體操打分法。面試根據考生人數和面試時限合理分組,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原則在同一面試組進行面試。對于選聘人數較多的崗位,根據考生報考號采用“蛇型”分組法進行分組,并將選聘計劃合理均分到每個小組,面試題本由市招聘辦組織相關專家在封閉狀態下擬定,考前由主考官在工作人員監督下,隨機抽取確定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員均實行入闈管理。面試考官入闈管理后,隨機抽簽確定面試場次,考生面試前30分鐘隨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及面試題目。
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能力,面試時間總計不超過10分鐘。
3.總成績合成。面試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確定最后的錄用人員。
六、體檢
體檢由定州市人民醫院組織,指定一所醫院進行,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將擬錄用人員情況在定州市人民醫院網,用人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擬錄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錄用。
八、簽訂勞動合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由用人單位提出錄用意見,衛計局批準后,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擬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新招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錄用;不合格的,解除錄用。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1、擬錄用人選在考察、體檢、公示期間產生的崗位空缺,在公示后一次性從各崗位面試分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進行遞補(遞補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用)。
2、被正式錄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十、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嚴肅招聘紀律。對有下列違規情形的,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事業單位負責人違反規定私自錄用人員的;
6、違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勞動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招聘管理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根據其情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初審、面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十一、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市監察委舉報電話:0312-2313140
市人社局舉報電話:0312-2589823
市衛計局舉報電話:0312-2560358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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