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民族大學選調管理職員5人公告
來源: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
2018-08-01 11:20:10
青海民族大學2018年公開選調管理職員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事業單位人員流動工作的意見》(青人社廳發〔2015〕79號)等規定,現就我校面向社會公開選調管理職員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崗位
管理職員5名。
三、選調范圍
全國范圍內符合本方案選調條件的在職在編人員。
四、選調條件
(一)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素養,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敬業精神。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本科與研究生均為文科類專業。國外學歷須提供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三)具有5年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年限,且具有2年及以上文秘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1日)。
(四)現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
五、選調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核(公文寫作、結構化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報名,采用網上分批報名方式進行,每批報名截止時間為:
第一批:2018年8月13日18:00
第二批:2018年9月4日18:00
第三批:2018年9月18日18:00
請考生下載《青海民族大學2018年公開選調管理職員報名信息表》(附件1),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的電子版(PDF格式) (郵件標題:民大管理職員+本人姓名)發送至青海民族大學招聘郵箱qhmzdxzp@163.com。
1. 身份證;
2.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學歷還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3.現為機關工作人員的,需提交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關于工作年限、文秘工作經歷及同意報考的證明;現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需提交原單位及主管部門關于工作年限、文秘工作經歷及同意報考的證明;
4. 本人在公開刊物發表的有關文秘工作方面的文章首頁及正文頁;
5. 廳級及以上獲獎證書。
(二)資格審查
根據考生提供的以上1-5項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以學校網絡公告形式通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一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選調資格。
(三)考核
1.資格審查通過一批,學校即行按批次組織考核,錄滿即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2.考核包括公文寫作和結構化面試:
(1)公文寫作
公文寫作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寫作成績占考核總成績的50%。具體考核時間地點以學校官網公告為準。
(2)結構化面試
根據公文寫作成績高低按選調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結構化面試人員。選調崗位與報名人數比例不足1:3的,全部參加公文寫作和結構化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以學校官網公告為準。
面試時間為12分鐘,滿分100分,結構化面試成績占考核總成績的50%。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以上1-5項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體檢
選調崗位與面試人數比例為1:3的,根據考核總成績排名,按照選調崗位1:1確定體檢人選,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寫作成績高低確定;選調崗位與面試人數比例不足1:3的,將參照排名靠前的考生總成績優劣等情況決定是否核減體檢人選。
體檢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五)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主要為政治素質、職業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青海民族大學官網公示7天。
(六)遞補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而出現的空缺崗位,學校將根據崗位需求和考核情況決定是否遞補。如遞補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寫作成績遞補。
(七)錄用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擬錄用人選,報省人社廳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
報到時需攜帶資格復審時1-5項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試用期
報到上崗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錄用資格。
六、其他規定
(一)現為公務員身份的須征得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前須征得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二)不予報考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受到行政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在相關領域違法失信被列為失信人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考生學歷證書中的專業要與選調計劃中要求的專業一致,獲得所學相關專業學歷和學位證書。考生在高等院校所學的輔修專業以及學位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的專業。
(四)嚴格執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不準隱瞞應當回避的情形。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青海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人:趙老師 余老師
聯系電話:0971-8801075
監督電話:0971-8804617
青海民族大學網址: HTTP://WWW.QHMU.EDU.CN/
網上報名郵箱:qhmzdxzp@163.com。
附 件:
青海民族大學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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