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惠州市大亞灣開發區招聘臨聘教師36人公告
來源:大亞灣區教育局
2018-08-01 16:21:17
2018年大亞灣開發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公告
為適應我區教育教學事業快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大亞灣區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實施方案》(惠灣宣〔2018〕137號)精神,結合我區教育工作實際,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工作公告如下:
一、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按照我區公辦中小學的崗位空缺數及人員結構要求,此次全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總崗位共36個(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對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含2017年暫緩就業畢業生),且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
(四)不得報考人員。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
6.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辦中小學校在編教師、臨聘教師。
二、組織程序
(一)接受報名。
時間:2018年8月5日——2018年8月7日。
地點:惠州大亞灣區西區第一小學(大亞灣大道227號)。
為確保報考人員誠信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報名須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完成,每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
應聘人員需提供如下證件和材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有效期內的學歷認證報告、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其中國外(境外)學歷需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張;
(4)不能出示教師資格證書的,可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5)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6)所有報考人員須簽訂服從工作調配協議。
(二)資格審查。
按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等,由區宣教局嚴格參照《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和招聘公告、報考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只能選擇1個崗位進行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制發準考證。
時間:2018年8月13日。
地點:惠州大亞灣區西區第一小學(大亞灣大道227號)。
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應聘人員的筆試準考證由區宣教局制作并于筆試的前一天在報名點現場發放,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現場簽名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本人確實不能到場領取筆試準考證的,可由他人代領。代領人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領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重要證件,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命制試題。
結合現場報名情況,由區宣教局按照規定,適時委托具有人事考試資質的機構統一命制、印刷、押送此次公開招聘的筆試和面試試題。考試科目為綜合類,筆試結束后由試題命制機構統一進行閱卷。
(五)組織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組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主要內容為通用能力測驗。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區宣教局網站公布。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績)確定面試人選,如面試人選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考生在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試分數,并在成績單上簽名確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
每名面試人選的面試時間為10分鐘以內,同時按有關規定組成面試評委小組,評委人數為奇數,且不得少于5人。
面試公告發布前,面試人選遇有不可抗拒的情況放棄面試資格,從報考該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內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由區宣教局提前2天在區宣教局網站上發布。
考試總成績在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區宣教局網站發布。
(六)組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每個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區宣教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對象名單及有關安排由區宣教局適時在區宣教局網站發布。體檢對象遇有不可抗拒的情況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從報考該崗位合格分數線內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七)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由區宣教局在區宣教局網站等媒體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三、工資待遇。
本次考試錄用的臨時教學人員不納入編制。聘用期內根據《大亞灣區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實施方案》(惠灣宣〔2018〕137號)精神,所需人員經費由區財政核撥,確保臨聘教師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用人學校應與臨聘教師簽訂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實行回避制度。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139號)第28條規定: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從事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其它相關事項。
1.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3.應聘人員應符合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2018年大亞灣開發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報名表》,并注明是否服從調配。
4.應聘人員須自覺遵守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定,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長令第35號)進行嚴肅處理,應聘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5.因考生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該崗位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內的考生依次遞補體檢。
6.體檢、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15天內未能配合區宣教局辦完聘用手續的,視為個人放棄聘用。
本方案由2018年大亞灣開發區公開招聘臨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752-5562167、5562637
大亞灣開發區公開招聘臨聘教師
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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