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泰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簡章
2018年泰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2018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情況及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有關規定,現將2018年泰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市疾控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應屆畢業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2018年應屆畢業的學生。
應聘人員須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二、招聘崗位
崗位名稱 |
招聘 人數 |
學歷 |
學位要求 |
專業名稱 |
其他條件 |
咨詢電話 |
備注 |
疾病預防 |
1 |
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兒少衛生與婦幼保健學、衛生毒理學、軍事預防醫學;公共衛生碩士;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衛生檢驗學);臨床檢驗診斷學;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 |
本科為醫學及相關專業 |
0538-8489812 |
|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應聘人員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三、報名和初審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8月1日9:00——8月14日16:00。報名采取現場報名與網上報名兩種方式進行。現場報名的應聘人員請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到市疾控中心政工科(地址:泰安市長城路33號衛生大廈7樓)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請將報名材料掃描件電子版打包發至cdc8489812@163.com(郵件統一名稱為:姓名+學校名稱)。報名材料包括: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本科及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2018年泰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
報名結束后,若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取消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8月1日11:00—8月14日16: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結果及時通知應聘人員。
(三)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通過單位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單位初審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到市疾控中心政工科進行現場審查(現場報名已審查材料原件的除外)。經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發放《筆試準考證》。現場提交的材料原件包括:《2018年泰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與準考證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張、本科及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
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應聘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應聘介紹信。
2018年應屆畢業生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由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簡章》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療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8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根據筆試情況確定。
(二)面試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因棄權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面試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當場宣布。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
五、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在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予以公布。如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并列的,加試確定人選。
招聘單位對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進行考察。考察可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考察對象個人檔案進行審查,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報名咨詢電話:0538-8489812
報名地址:泰安市長城路33號衛生大廈7樓政工科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38—6991796
附件1:2018年泰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