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招聘教師4人公告
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鎮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鎮辦發[2012]24號),結合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經鎮江市教育局研究決定,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工作經歷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18年8月31日(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實習、勤工助學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4.具備良好的品行;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要求;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應聘報名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8月14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報名地點: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鎮江市學府路132號)辦公樓二樓會議室
(二)報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證;
2.《鎮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兩寸照片1張;
3.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其他證書及證明等材料;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人員,提供畢業證書及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
4.04崗位應聘人員除以上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各類獎勵證書、資格證書、(在校)任職證明、所修課程及成績、發表論文情況等材料。作為綜合評價依據,請考生認真準備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報名時需攜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三)崗位核減、取消。報名截止后,無人報名或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鎮江市教育信息網發布公告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核工作由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進行,鎮江市教育局復核。通過審核的報考人員于筆試前2天到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ztzl/zl/rskskg/)憑身份證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考核
(一)01-03崗位考試方式: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及本崗位專業、學科知識等。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筆試時間初定為2018年8月18日,具體見筆試準考證。筆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鎮江教育信息網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的名單。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綜合素質等,采用模擬上課和現場答辯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30%、面試70%的比例合成(保留兩位小數)。筆試成績以50分為最低合格線,低于50分不得進入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均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考試考核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鎮江教育信息網公布。
(二)04崗位考試方式:由綜合評價和專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均為100分。
根據應聘者提供的報名材料,由評委對應聘者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價。綜合評價高于70分的,根據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綜合評價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鎮江教育信息網公布綜合評價成績及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名單。專業技能測試主要采用現場操作的形式,測試考生專業知識、技能水平等實踐能力,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按照綜合評價30%、專業技能測試70%的比例合成(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最低合格線均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考試考核總成績于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鎮江教育信息網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在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總成績同分,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參照江蘇省普通公務員體檢考察標準組織實施。因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棄權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由主管部門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錄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經審核后在鎮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鎮江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人員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聘用名單公示結束后2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報名咨詢:0511-85590761(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政策咨詢:0511-88916342(市教育局)
監督電話: 0511-88916331(市教育局),0511-85340800(市人社局)
本招聘公告由鎮江市教育局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1:《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鎮江市教育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