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長春市公安局招聘勤務輔警620人公告
經長春市人民政府批準,長春市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勤務輔警,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身份
招聘的勤務輔警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協助人民警察開展相關工作。
二、招聘人員數量及崗位
長春市公安局計劃招聘勤務輔警620人,其中男性勤務輔警558人、女性勤務輔警62人。招聘人員協助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開展留置看護、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等工作。
三、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報考條件
(一)具有吉林省常住戶口;
(二)年齡須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7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期間出生);
(三)男性需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女性需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四)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五)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六)外觀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斜頸等),無文身等;
(七)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八)身心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并通過招聘輔警的體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1.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2.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違紀違規被國家機關或者企業事業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18年8月1日至8月5日,通過長春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長春市公安局對外官方網站、長春公安宣傳微信公眾號和省市廣播、電視、報紙、人才官網等媒體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資格條件審查、測量身高體重和體能測試同時進行。
2.報名、資格審查、測體身高體重、體能測試時間:8月6日至8月8日,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5:30。
3.報名地點:長春市經開體育場(長春市經開區會展大街與北海路交匯處)
4.報名程序:先行到長春市公安局對外官方網站下載并填寫《2018年長春市公安局招聘勤務輔警報名及體能測試成績表》并粘貼照片(六個月以內小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持相關報名材料到現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條件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現場進行測量身高體重和體能測試。
5.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時本人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退役士兵需同時提供退伍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
資格審查和身高體重符合報考條件的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測試項目有兩項: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組:10米×4往返跑,標準為≤13.4秒;1000米跑,標準為≤4分35秒;女子組:10米×4往返跑,標準為≤14.4秒;800米跑,標準為≤4分30秒。
(三)考試
報考勤務輔警人員體能測試合格后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保留至小數點后一位),按招聘勤務輔警職位1:1.4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1.筆試
⑴領取準考證:體能測試合格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于2018年8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到長春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處111室領取《準考證》。逾期未到現場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未取得準考證的,不得參加考試。
⑵筆試時間、地點:請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黑色碳素筆等物品參加考試。
⑶筆試科目: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主要考察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常識等內容。
筆試結束后,將在長春市公安局對外官方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根據報考勤務輔警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4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不計分數,按合格或不合格評判,面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確定為體檢、考核人選。
(四)體檢和政審
1.根據報考勤務輔警人員筆試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遞補。
2.體檢人員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對體檢合格者將組織政審考察,政審考察將主要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現實表現等情況。政審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經過考試、體檢、政審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名單在長春市公安局對外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2.公示期屆滿,對被舉報有嚴重問題并查實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和有關規定的,不予聘用;對沒有問題或被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本次招聘聘用人員。
3.在招聘各環節如有不合格或放棄的考生,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管理方式
勤務輔警為聘用制人員,所聘用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規定,實行合同制管理。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正式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七、工資及福利待遇
勤務輔警每人工資數額標準暫定為3000 元/月(含“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五險一金”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
八、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從報名開始貫穿于招聘全過程。
2.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3.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不通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4.招聘工作由市紀委市監察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單位及工作人員無關。
6.長春市公安局對外官方網站(http://www.ccga.gov.cn)為本次招聘工作專用網站,有關考試聘用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本公告由長春市公安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規定。
咨詢電話:0431—88908129(長春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處)
長春市公安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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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長春市公安局招聘勤務輔警報名及體能測試成績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