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招聘公告
因司法責任制改革和檢察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招聘檢務輔助人員若干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數量及職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
聘用制書記員1名,工作職責為協助員額檢察官從事案件的記錄和收轉登記、錄入復印、保管歸檔以及法律文書的校對、收發、轉遞等事項。
黨務工作者2名,工作職責為協助機關黨委開展黨建工作。
司法警察協助人員2名,工作職責為協助司法警察行使法定職責和開展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二、資格條件
(一)應聘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4、具體崗位學歷等要求:
(1)合同制書記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專業;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優先考慮。
(2)黨務工作者: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
(3)司法警察協助人員:高中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優先考慮。5、有計算機維護應用、文體等特長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參加非法組織活動的;
5、有配偶、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正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學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8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辦法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公布簡章、報名、資格審查、面談、體檢、政審、試用、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3日至8月17日(8:00-12:00,15:00-18:00),雙休日除外。
2、采取現場報名或郵寄方式報名。報考人員于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送達或郵寄至防城港市江山大道66號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直接送的以送達日期為準;郵寄的以郵戳為準),郵編:538001。
3、報名材料要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復印件送到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進行審核。逾期不報送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填寫好《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檢務輔助人員報名表》1份,另交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1張。目前已就業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報考人員,須持原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
4、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談
面談時間:2018年8月22-24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聘用單位根據應聘者提供的材料,通知應聘者面談。面談當天應聘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進行審核。
(三)體檢及政審
面談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聘用單位通知應聘者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或考核政審不合格者,從其他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聘用單位負責。
(四)試用
聘用前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月薪2200元。
(五)聘用
經體檢、政審、試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合同聘用制度。聘用人員與本院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
四、薪酬待遇
聘用后月薪3320元(含個人、單位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等費用),月薪標準逐年適當增加。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節假日休假。
廣西檢察機關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出臺后,按出臺后的辦法管理。
本簡章由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70—2802705、2816036。
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