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巴音郭楞州和靜縣教師招聘100人公告
為推進我縣教育發展,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0名編外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貫徹執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職位自愿報名,擇優錄取。
二、招聘條件和招聘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戶籍不限;
3.族別不限(少數民族只限民考漢考生,MHK等級水平須達到三級甲等及以上或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語文學科普通話必須為二級甲等及以上);
4.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資格審查時實際年齡以身份證原件標注的出生日期為準);
5.學歷: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含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報考人員應提供職位要求的相應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小學階段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師范類必須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證書。
6.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7.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誠實守信,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8.志愿從事農村教育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9.具有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下列情形涉及時限的均含試用期):
(1)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2)近五年來在公開招考中有舞弊行為被處理過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4)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錄用人員或已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5)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6)有過吸毒史的;
(7)其他不符合崗位錄用條件的。
三、招聘職位
具體職位詳見附件:《2018年和靜縣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教師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考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筆試、面試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具體程序為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培訓。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法,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一個職位。
報名時間:本簡章發布之日起至8月11日
報名地點:和靜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組織人事股(9015室)。
1.現場報名時須攜帶資料:
(1)《2018年和靜縣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報名表》(報名時現場填寫)。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暫時無法提供畢業證原件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學信網打印帶二維碼的學歷證明;
(3)在有效期內的MHK三級甲等及其以上等級證書、普通話二級乙等及其以上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5)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6)領取準考證:和靜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組織人事股(9015室)。
(7)報名者必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中所規定的招聘條件和《職位表》中各項要求,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之后再進行填報。否則,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2.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3.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工作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作嚴肅處理;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另行在招聘群通知。
2.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按時參加筆試。
3.筆試科目:《綜合知識》,滿分100分。測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專業知識》、新疆歷史和民族宗教理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時事政治等相關內容。
4.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統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不合格或缺考、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另行在招聘群通知。
2.面試入圍人員確定。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填報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錄1至3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錄4至10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3.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正式面試開考前40分鐘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采取試講、專業技能測試等形式進行。
(3)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一律使用漢語答題。
4.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招考職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具體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人員根據報考職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
2.體檢要求。
體檢不合格,本人申請復查的,經招考領導小組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定進行考察,考生須填寫《2018年和靜縣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同工同酬教師考察表》并提交報考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和靜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負責。
(六)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招考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和靜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七)聘用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由招考領導小組進行審批,和靜縣人社局負責下發聘用文件,用人單位與個人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在一定時間內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員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財政部門撥付工資。經批準聘用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標準執行。用人單位應按規定為編外聘用人員按個人工資標準繳納“五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和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由財政承擔,應由個人承擔部分由聘用單位直接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新招聘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批準,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培訓
新聘用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培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九)監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次招考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同時邀請相 關單位及人員對本次招考進行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考信息發布
招考信息均通過和靜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發布。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六、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和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人才辦:0996-5010516
和靜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組織人事股:0996-5022691
附件:2018年和靜縣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教師職位表
和靜縣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編外教師領導小組
201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