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十堰市竹山縣直事業單位遴選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十堰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工作規范》(十組通[2015]25號)、《關于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遴選工作人員的通知》(竹機編〔2018〕13號)精神,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縣直部分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崗位情況及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全額或差額撥款人員中遴選10名工作人員,現將遴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及職位
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全額或差額撥款人員中遴選。遴選職位見《竹山縣2018年縣直部分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錄用的方式公開遴選。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具體條件見《竹山縣2018年縣直部分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服務期的,對轉聘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不得參選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20日至8月22日(8:30—12:00,15:00—18:0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竹山縣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股(縣政務中心西頭11樓1105室)
3、報名要求:參加遴選人員應仔細閱讀遴選公告,如實填寫報名推薦表,報名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須知:報名人員在今日竹山網公示公告欄下載打印填寫《竹山竹山縣縣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報考申請(單位蓋章同意),試用期或約定服務已滿證明(所在單位出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黨員證明材料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到報名地點現場審核相關證明報名。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遴選期間電話號碼不得改變。
5、資格審查及其他:
(1)由縣編辦、縣人社局統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全過程,在遴選工作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不符的,均取消遴選資格。
(2)在實施筆試前,遴選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取消遴選崗位職數。
6、準考證發放:報考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于2018年 8月24日(8:30—12:00,15:00—18:00) 到竹山縣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股(縣政務中心西頭11樓1105室)領取準考證,請人代領準考證的,須憑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和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并繳納考務費100元。
(二)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由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
(三)考試安排
1、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遴選崗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入圍面試的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因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放棄面試的,該遴選職位面試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取消該遴選崗位。面試前,縣人社局會同相關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進行一次復核。面試人員名單將在今日竹山網站上公示。取消遴選崗位職數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今日竹山網站公示。
(2)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見公告,另電話通知。
3、考察
(1)考察人員確定:考察采取等額考察的辦法。依據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加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入圍考察人員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一并考察。考察人員名單及時在今日竹山網站予以公示。
(2)考察方式:考察方案由縣人社局會同各用人單位制定后組織實施。
(五)體檢
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在具有公務員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公示。擬調人員分別在今日竹山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并按成績排序遞補擬調人選。
五、其它
對遴選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規定處理。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股:0719-4225735
舉報電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19-4225235
附件:1.竹山縣2018年縣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docx
2.竹山縣縣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竹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