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肅平涼靜寧縣城區學校選調教師79人公告
根據《靜寧縣2018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實施方案》,現將公開選調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初中為全縣農村完全中學、獨立初中在職公辦教師;小學為各鄉(鎮)教委、中學、威戎小學在職公辦教師。其中特崗、“三支一扶”等服務期未滿人員、縣管科級干部、獨立初中校長不得參與城區學校公開選調。
二、選調人數及學科
根據城區初中、縣直小學教師學科需求,本次共選調教師79名。具體為:
(一)城區初中28名。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各4名,物理、生物、地理學科各3名,化學、政治、體育學科各2名,歷史學科1名。
(二)城區縣直小學51名。其中語文學科23名、數學學科16名,英語學科6名、信息技術學科1名、音樂學科5名。
三、報名條件
參與報名的教師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報名。
1.思想品德好,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師德高尚,業績突出,身體健康。
2.教齡:三年及以上(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教齡確定以本人檔案為準。
3.學歷及資格:初中為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備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小學為中師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時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4.年度考核:自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獲獎情況:2012年7月1日以來,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獲得過下列獎項之一者(初中地理、小學英語崗位不做獲獎要求):
①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綜合性表彰獎勵或教育教學單項獎;
②獲得縣政府或縣教育局授予的“教學標兵”;或獲得縣教育局授予的“優秀教師”、“教學能手”、“教學新秀”和“課改先進個人”等稱號;或獲得縣教育局組織的課堂賽講三等獎及以上等次。
③體育、音樂和信息技術學科崗位教師獲得過省、市和縣級黨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應專業領域表彰獎勵一次及以上。
四、選調方式
選調按照個人業績考核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個人業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按照綜合得分(綜合得分=個人業績×60%+面試成績×40%)排名,分學科擇優確定人選。
(一)個人業績
1.獲獎得分
2012年7月1日以來,因教育教學成績突出,獲得省委、省政府教育教學綜合表彰獎勵(包括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省園丁、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師等)計25分,其他教育教學單項獎計20分;獲得市委、市政府教育教學綜合表彰獎勵(包括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校長、平涼名師、十佳先進等)計20分,其他教育教學單項獎計15分;獲得縣委、縣政府教育教學綜合表彰獎勵(包括縣委、縣政府授予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師、優秀班主任等)計15分。
2012年7月1日以來,因教育教學業績顯著,獲得省教育廳“學科帶頭人”稱號的計20分、“青年教學能手”、“骨干教師”稱號的計15分、“農村骨干教師”稱號的計10分;獲得市教育局“學科帶頭人”稱號的計15分、“骨干教師”稱號的計10分、“農村骨干教師”稱號的計5分;獲得縣教育局“骨干教師”稱號的計5分、“農村骨干教師”稱號的計2分。
2012年7月1日以來,獲得縣委、縣政府或者縣教育局表彰的“教學標兵”計20分;獲得縣教育局表彰的“優秀教師”、“教學新秀”和“教學能手”和“課改先進個人”分別計15分。
2012年7月1日以來,在縣教育局組織參與或申報的各級教學實錄評比活動中,獲得省教科所、省教育學會(包括中央電教館、中國電視教育協會、“一師一優課,一課一名師”活動)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計10分、8分、6分;獲得省教科所組織的課堂賽講一、二、三等獎分別計20分、18分、15分;獲得市教育局組織的課堂賽講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8分、15分、12分;獲得縣教育局組織的課堂賽講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5分、12分、10分。
2012年7月1日以來,在縣教育局組織參與或申報的各類課題鑒定中,作為課題負責人完成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鑒定驗收的教育教學方面優秀、良好、通過等次的課題分別計10分、8分、6分,作為參與人分別計6分、5分、4分;作為課題負責人完成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鑒定驗收的教育教學方面優秀、良好、通過等次的課題分別計8分、6分、4分,作為參與人分別計5分、4分、3分;作為課題負責人完成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鑒定驗收的教育教學方面優秀、良好、通過等次的課題分別計6分、4分、2分,作為參與人分別計3分、2分、1分。
2012年7月1日以來,個人所任學科在全縣中考綜合評比中,排名1至10名的科任教師依次加10分至1分。(報考初中)
2012年7月1日以來,在教育教學工作中,體育學科教師獲得省、市和縣級黨委、政府表彰的“優秀體育教師”分別計20、15、12分,“優秀教練員”、“優秀裁判員”分別計15、12、10分;獲得省、市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體育教師”分別計12、10、8分,“優秀教練員”、“優秀裁判員”分別計10、8、6分。
2012年7月1日以來,在教育教學工作中,音樂和信息技術學科崗位教師獲得省、市和縣級黨委、政府相應專業表彰獎勵的分別計20、15、12分;獲得省、市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相應專業表彰獎勵的分別計12、10、8分。
以上獲獎在同一年度的,只取最高分值獎項,不同年度的獎項可累加計算。
2.年度考核得分
2012年以來,年度考核結果獲得優秀等次的,每次計4分,可累加。
個人業績得分等于獲獎得分與年度考核得分之和,個人業績得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算。
(二)面試成績
面試滿分100分,重點考查應試者專業知識、教學技能、口語表達、儀表儀態、心理素質等方面。最終得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辦法計算。
五、選拔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8年8月6日至10日,符合報名條件的教師持相關證件在本人任教單位報名,各單位將報名信息匯總后指派專人上報教育局人事股審核。
2.報名提交材料
參與報名的教師每人準備一個檔案袋,在檔案袋的封面注明申報者姓名、申報學科、所在單位、證件名稱等信息,內裝下列材料:
(1)所在單位出具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的報考證明。內容包括:①任教以來各年度考核結果;②當年任教學科;③在校綜合表現;④是否有黨紀政紀處分。
(2)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獲獎證書、優良備查表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兩張。
(4)報名人員填寫的《靜寧縣城區初中(縣直小學)公開選調教師申請表》。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參加選調的教師,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選調條件,查驗各類證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核個人業績得分,并在靜寧門戶網站公示。
選調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選調崗位需求人數時,個人面試成績低于面試總分80%的人員不予選調。
(三)面試
1.文化課類
初中語文等9個文化課類學科面試形式為試講,試講內容為初中各年級課程,總分100分。試講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統一提供。試講分學科按照抽簽順序依次進行,試講前10分鐘隨機抽取試題,試講時間每人控制在10分鐘內。未按規定進行試講,采用說課或其他形式均不得分。
小學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等文化課類學科面試形式為試講,試講內容為小學各年級課程,總分100分。試講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統一提供。試講分學科按照抽簽順序依次進行。試講前10分鐘隨機抽取試題,試講時間每人控制在10分鐘內。未按規定進行試講,采用說課或其它形式均不得分。
2.體育學科
體育學科面試包括專業課試講和專業素質測試兩個方面,總分為100分,其中專業課試講占40分,專業素質測試占60分。專業課試講內容為七至八年級課程,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統一提供,試講按照抽簽順序依次進行。試講前5分鐘隨機抽取試題,試講時間每人控制在5分鐘內。試講結束后,進行個人專業素質測試,應試者根據所學專業自選三項進行展示,每項20分。測試時應試者按照所選項目,按照抽簽順序依次進行展示,累計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3.音樂學科
音樂學科面試包括專業課試講和專業素質測試兩個方面,總分為100分,其中專業課試講占40分,專業素質測試占60分。專業課試講內容為一至六年級課程,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統一提供,試講按照抽簽順序依次進行。試講前5分鐘隨機抽取試題,試講時間每人控制在5分鐘內。試講結束后,進行個人專業素質測試,應試者根據所學專業自選三項進行展示,每項20分。測試在應試者個人完成試講后進行,應試者先向考官匯報展示項目,隨后依次進行展示,累計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布綜合成績,確定選調人員
根據匯總后的綜合成績,對照崗位需求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選調人員,成績并列時,根據個人業績得分擇優選調。擬選調人員在靜寧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縣政府審定,按程序發文辦理調動手續。
六、相關要求
選調工作事關全縣教育的良好形象,涉及教職工的切身利益,社會十分關注。屆時,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將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相關學校必須嚴明紀律,規范操作。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如仿造證件或涂改檔案等重要資料的,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給予本人或參與者相應的紀律處分,教師本人三年內不得參加城區教師公開選調,對參與作弊行為的單位負責人或單位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撤銷其現任職務。
本方案由靜寧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靜寧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