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三季度重慶巫山縣教育事業單位招聘8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08-08 10:07:28
巫山縣2018年第三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共8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巫山縣2018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3),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政治思想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
2.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備招聘崗位所必備的專業基礎知識和較強的實踐操作技能。考生學歷和專業要求見《一覽表》(附件3)。
4. 報考各類崗位人員應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具體要求見《一覽表》(附件3)。
5. 考生應在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及相應教師資格證。
6.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198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自愿在招聘單位工作5周年以上。
(二)以下情形不屬于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6.巫山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
9.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0.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
11.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12.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
13.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
1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2.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單位具體招錄職位詳見《一覽表》(附件3)。招錄職位有專業要求的,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招錄單位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并由招錄單位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后,方可報名。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報名結束后,不再受理。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14日-8月15日8:30-12:00,14:30-17:30。
2.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巫山縣教育委員會(巫山縣高唐街道廣東中路405號)
4.報名所需材料
(1)須持本人畢業證(本科還需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巫山縣2018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1)(有單位的須加蓋推薦單位鮮章,無單位的須加蓋所居住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鮮章)。
(3)《巫山縣2018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信息匯總表》(附件2)紙質件和電子文檔(請考生用U盤拷貝后帶至報名處)。
(4)《承諾書》(附件4)
(5)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
本次招聘只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如需委托他人報名,提供上述所需資料外同時應出具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資格審查
考生持相關資料到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科(共100元)。
(四)領取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8年8月17日(8:30—12:00,14:30—17:30)在報名處確認報考單位及崗位后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須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委托書原件。逾期不領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比例
考試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該崗位的擬招聘名額(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一覽表于2018年8月16日在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cqwshrss.gov.cn/)公布。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2018年8月20日,巫山縣南峰小學B區(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分卷合堂進行。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其中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分值為100分(綜合基礎知識70%,教育綜合知識30%)。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包含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基礎理論、教育心理學基礎、教師職業素養等四部分)以及政治、法律、經濟、公文寫作、道德、國情市情、時事及常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制度等方面的知識;專業科目分值100分,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學科專業知識。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崗位確定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各科成績需達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面試若某崗位只有1人實際參加面試,則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日同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試成績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方可進入體檢。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2018年8月21日,地點為南峰小學B區。
4.面試成績總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90分以上的,應寫出書面報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5.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當日確認放棄的不再遞補)。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所有成績均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筆試成績(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以專業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筆試,以加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人選。
體檢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除外),經巫山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個人檔案材料,應屆畢業生暫無個人檔案材料的,應按《誠信承諾書》(附件4)約定的內容執行。
八、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將在招聘現場及時公布,并在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cqwshrss.gov.cn/)公示。請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具體聘用單位由考生依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崗位在定點單位中依次自愿選擇。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解除人事關系。
十、紀律要求
1.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2.考試考務咨詢電話:02357685723
3.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57685723 02357692618
本簡章由巫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1.巫山縣2018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2.巫山縣2018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信息匯總表
3. 巫山縣2018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4.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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