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蘇州市自強服務總社招錄禁毒社會工作者2人簡章
蘇州市自強服務總社招錄禁毒社會工作者簡章
根據《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蘇州市自強服務總社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禁毒社會工作者,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人數及條件(見附件)
二、報考要求
報考蘇州市禁毒社會工作者,除符合招錄崗位所規定的學歷、專業、招錄條件等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認同社工價值理念,熱愛社會工作,自愿從事禁毒社會者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性格開朗,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有一定的文案寫作能力,能與部門同事進行良好的合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3、年齡在25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8月1日至1993年8月1日期間出生)。
4、報考人員限蘇州市區戶籍(不含四縣市及吳江區,在蘇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蘇州市區戶籍)。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矯正視力(標準對數視力)達4.8。體檢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報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1、報名。
(1)現場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人員于8月 15 日上午8:30至11:00在蘇州人才市場招聘大廳(攤位:B22)進行現場報名。報名者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證、二寸照片一張等材料。
(2)現場審核確認:報名者現場填報《報名表》進行現場審核確認。有工作經歷的,還需提供社保繳納明細或勞動手冊。
(3)通過現場審核確認的報考人員,發放《筆試通知書》,請根據《筆試通知書》的時間要求,準時參加筆試。
2、考試。
(1)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報名人員統一安排筆試。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考試地址另行通知,考試時間:8月15 日下午13:30。筆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筆試成績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會在 8月 17 日上午公布在蘇州人才網(www.szrc.cn)最新動態欄目中,同時公布《面試通知書》領取方式。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人員應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用。
(2)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同崗位末位出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根據崗位按照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3)政審。
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根據崗位按照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4)錄用。
政審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蘇州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3天。經公示無異議,擬錄用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參加崗前培訓,錄用人員實行派遣制,試用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不勝任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禁毒社會工作者薪酬待遇由蘇州市政府財政保障,并享受國家和蘇州市政府規定的社會保險。
五、紀律與監督
在規定時間內,未打印、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崗前培訓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招錄禁毒社會工作者,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咨詢電話:68707280;監督舉報電話:69866271。
六、本簡章由蘇州市自強服務總社負責解釋。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