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蕪湖市繁昌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9人公告
為彌補公安警力不足,經研究,繁昌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招聘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退伍士官、士兵優先,招聘計劃50%將用于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將在繁昌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為繁昌縣公安局輔警,主要協助公安民警從事治安巡防道路交通管理等工作,計劃招聘29名,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敬業精神。
3.高中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繁昌縣內常住人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
3.經組織、人事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
6.其他不宜在公安機關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與政審、公示和聘用。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需提供學歷證書、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張,并如實填寫《繁昌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二)。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13日-8月15日(工作日),逾期不再補報。
3.報名地點:繁昌縣公安局(繁昌縣公安局三樓政治室輔警招聘報名點,聯系人:李警官,聯系電話:7973621),考生于2018年8月16日下午到縣公安局三樓政治室領取準考證。
4.資格審查。縣公安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名確認截止后,應聘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時,由縣公安局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
(二)考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主要內容:《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務院關于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意見》三部分。
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考試地點:縣公安局戰訓中心。
為確保聘用人員基本素質,設定考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為60分及以上。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男子1000米跑。按照公安部確定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鍛煉達標標準》執行,60分達標。未達到60分的,不得繼續參加面試等后續環節。
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測試地點:縣公安局戰訓中心。
(四)面試
應試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期低分順序,根據招聘計劃數,按照2 :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名單,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成績相同,一并確定入圍參加面試。因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缺額時,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政審
由縣公安局根據招聘計劃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筆試和面試按規定5:5比例折合計算后與加分項累加),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人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面試成績排序)
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政審工作根據公安崗位要求,全面了解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學習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政審材料。
因自愿放棄體檢和政審資格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考試最終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縣公安局審定擬聘用人員,并向社會公示3天。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將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聘用人員在聘期內解除勞動關系,縣公安局將根據參加本次招聘的考生成績,在有效期內按規定程序依次遞補。
五、用工方式和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繁昌縣警務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執行,實行專門績效考核管理。
六、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工作由駐縣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考試最終成績保留一年,期間內因聘用人員離職(辭職或辭退)造成空缺的,在參加本次考試的應聘人員中按最終考試成績高低等額遞補。
本公告由繁昌縣公安局負責解釋,垂詢電話:0553-7973621、7973635,監督電話:0553-7973622。
附件一、繁昌縣公安局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