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保定雄縣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130名公告
來源:雄縣教育信息網
2018-08-13 09:10:55
雄縣2018年面向本地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了補充我縣小學(幼兒園)教師缺口,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按照《雄縣“千年大計,教育先行”三年提升計劃(2018—2020)》要求,經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本地以人事代理方式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130名。現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和原則
1.本次招聘為統一公開招聘,采取筆試方法;
2.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名額及應聘條件
(一)招聘崗位、名額
共招聘教師130名。其中小學110名、幼兒園20名。詳見《雄縣2018年面向本地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一)。
報名人數不足崗位計劃的2倍時,核減或取消該崗位計劃。取消崗位計劃時,允許該崗位報名人員在未核減或取消的崗位范圍內進行二次報名。
(二)應聘條件
1.具有雄縣或任丘市茍各莊鎮、鄚州鎮、七間房鄉戶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能勝任相應階段教育教學工作,服從安排。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5.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3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在本縣(含任丘三鄉鎮)公辦學校(幼兒園)代課1年以上的,放寬年齡至40周歲以下(1978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需提交代課情況證明材料(附件二)。
6.具有相應學段及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8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在聘用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人員)。詳見《雄縣2018年面向本地招聘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需求表》。
7.2018年7月底前取得全日制專科及以上的學歷證書,在本縣(含任丘三鄉鎮)公辦學校(幼兒園)代課1年以上的,放寬至全日制中等學校以上。
應聘學歷必須是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學歷。應聘小學音樂、美術、體育、英語等學科教師必須專業對口。
8.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9.進入考察環節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政審材料、檔案、報到證,逾期不能提交的視為放棄。
10.2014—2017年雄縣人事代理聘用人員,以及2018年雄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進入體檢環節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報名。
三、招聘公告
聘用公告于2018年8月10日至14日,在雄縣教育信息網(www.xxjyxx.cn)發布。
四、網上報名
1.報名網址:http//:xx201808.ibaoming.net.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7:00。每人只能報一個崗位。
3.本次招聘實行后置審核。考生提交報考信息后,報名系統默認審核通過,且不允許考生改報其他崗位、修改個人信息。待筆試結束后,對進入證件審核環節人員進行審核。請考生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自身實際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選擇適合自己的學校及學科,以免因誤報對本人造成不良影響。如有特殊情況,可致電5819309進行咨詢。需要修改報考信息的,提交個人證件,允許且僅允許變更個人身份、資格等信息錯誤。
4.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報考人員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進入體檢前,報考人員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事實不符的,取消報考資格。
5.打印《筆試準考證》。考生于8月21日左右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6.政策咨詢電話:0312--5819309;
技術咨詢電話:400-1629-400。
五、筆試與證件審核
1.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教學改革知識等。
本次招聘筆試不指定學習輔導用書,不指定任何培訓機構。
2.筆試時間:初定2018年8月24日左右。
3.筆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
4.筆試滿分100分。
5.分學段(小學、幼兒園)組織。
6.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7.設定60分為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8.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的1倍確定進入證件審核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優先進入證件審核的順序為:筆試成績較高者、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學歷(學位)層次較高者(優先順序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211院校本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大專、中專)、符合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畢業年限較早者、出生時間較早者。
9. 8月25日左右,考生在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及是否進入證件審核。
10.證件審核。8月27日左右,進入證件審核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在雄縣教育信息網通知)進行證件審核。考生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有:
(1)報名網址下載打印的報名表;
(2)筆試準考證;
(3)本人報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
(5)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參加2018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出具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認定申請材料現場確認點出具的教師資格證書編號);
(6)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上自行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至少3個月內);
(7)按放寬條件報名的,提交在雄縣(含任丘三鄉鎮)公辦學校(幼兒園)代課情況證明材料(學校、中心校校長簽字,單位蓋章)。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入體檢。如發現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報考資格。并向下順延至合格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
六、體檢
1.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人員允許復查一次,復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2.體檢時間8月30日左右,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在雄縣教育信息網及報名網站通知。
七、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
2.主要考核應聘人的報考資格、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考察時間及具體要求在報名網站通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1.此次招聘過程的筆試、體檢、考察等各環節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在體檢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而空出的崗位,按應聘該崗位考生筆試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一次。成績并列時,按優先進入證件審核順序確定遞補人員。
3.應聘者應按要求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聘用單位與個人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期內不得流動。期滿,根據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后可續簽;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
5.聘用人員比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政策,落實工資、社會保險、公積金等待遇。
九、聘用組織
為保證聘用工作順利完成,縣政府成立聘用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張義霞任組長,政府副縣長滕秋安、常放任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監委、教育局、人社局、編辦、財政局、衛計局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整個聘用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研究處理聘用工作具體事宜。
附件: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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