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長治縣招聘醫療衛生人員40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面向社會招聘醫務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醫務工作人員和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醫務工作人員共40名,其中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醫務工作人員10名,為鄉鎮衛生院全額事業編制;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醫務工作人員30名,為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編制外合同制人員。具體崗位詳見《長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醫務工作人員和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醫務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德端正,熱愛衛生醫療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吃苦耐勞,甘于奉獻;
(四)具有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8月22日至2000年8月26日期間出生)。
報考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醫務工作人員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等及以上醫學專業學歷且具有醫師(助理)執業資格人員,男性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3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報考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醫務工作人員的,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醫師執業資格或具有臨床類中級職稱人員,男性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3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1、報考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醫務工作人員的,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醫師(助理)執業資格的,可放寬至中等醫學專業學歷;具有中醫醫師(助理)執業資格的報考相關崗位不受學歷限制。
2、報考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醫務工作人員的,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醫師執業資格或臨床類中級職稱人員,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學歷。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
專技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必須一致(詳見《招聘簡章》),報考人員一經聘用,需在3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
(七)本次公開招聘不限戶籍。
(八)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及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人員;現役軍人;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3+2”專科、專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證書報考)。
3、已公開招聘到事業單位且規定了服務期限內不得流動,現仍在服務期限內的人員;已有工作單位且單位不同意報考(未出具報考證明)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報考人員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有關規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經歷、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8年8月26日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依次進行。
(一)發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山西人事考試網、長治縣人民政府網、長治縣全媒體中心(微信公眾號)、《今日黎都》等新聞媒體發布并廣泛宣傳。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公告發布、表格下載、承諾書打印等均在長治縣人民政府網,網址: www.sxczx.gov.cn,請廣大考生在考試期間時刻關注。
(二)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原則上需報考者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現場報名,且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如本人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直系親屬代報,代報人需持本人身份證、委托書和所在社區(村委或單位)出具的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報名時間:2018年8月22日—2018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長治縣民生大廈一樓西大廳
考試費用:100元/人。考試收費參照行政機關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收費標準執行(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
報名所需資料:
(1)《承諾書》一份,需由本人簽字確認;
(2)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3)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4)畢業證原件、復印件;2018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及準予畢業證明;
(5)具有醫師(助理)執業資格須提供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6)有工作單位人員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他有繳納社會保險經歷的工作人員需出具相關證明、證件。
(7)《長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醫務工作人員和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醫務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要求實事求是規范填寫,一經聘用將以登記表信息確定相關待遇。
(8)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紅底照片5張。照片要求:不著制服等暗示考生個人身份、信息的服飾,女士發式以簡練為準,劉海不得超過眉毛。
(9)代理報名人應提供代理報名委托書、與被代理人關系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10)《招聘簡章》中另有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材料。
以上所需《承諾書》、《長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衛生計生系統醫務工作人員和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醫務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代理委托書》、《代理人證明》等相關資料,均由考生登錄長治縣人民政府網自行下載打印。
(三)領取準考證
筆試時間、地點及《考生須知》詳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公告。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必須攜帶準考證、二代有效身份證,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四)筆試開考比例
1、報考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醫務工作人員,不受比例限制,只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如出現無人報考的崗位,經招聘領導組批準按要求取消招聘崗位。
2、報考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醫務工作人員,開考比例為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比例1:3,報名人數不達比例要求,則減少相應招聘崗位數,使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達到規定比例。核減或取消的崗位調劑到報名人數較多的其它崗位使用。
所有核減取消和增加的崗位數,經招聘領導組批準并在長治縣人民政府網發布公告。
(五)考試
考試以筆試和面試(專業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重點測試應試人員《醫學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主要包括生物化學、人體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病理學和診斷學等,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等。
1、筆試
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兩科均采取百分制,筆試成績=《醫學基礎知識》×60%+《公共基礎知識》×40%。
2、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結束后,及時發布查詢成績公告,考生即可登錄長治縣人民政府網查詢成績及排名。
3、分數線確定
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
4、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2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如果達合格分數線以上人數不達1:2比例,按實有人數確定。
(2)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提供戶口簿、二代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準考證、報到證、本人檔案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開始前,如有放棄不參加資格復審者,依據崗位類別從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開始后,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5、面試
(1)面試主要采取專業能力測試方式進行。
(2)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詳見面試通知單,通知單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6、公布總成績和入闈名單
按崗位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按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入闈名單,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取筆試成績高者入闈下一環節,筆試成績并列者,以《醫學基礎知識》成績高者入闈,如仍并列,由招聘領導組組織加試。
(六)體檢和政審考察
根據總成績得分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領導組組織政審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
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開始后各個環節所形成的招聘缺額,一律不予遞補。
入闈體檢、政審考察環節者,不得隨意放棄,如本人自行放棄, 5年內檔案均放在長治縣不得流轉,5年內不得報考長治縣衛生計生系統公開招聘考試,如考錄長治縣公務員進入政審考察環節,其政審考察視為不合格。
(七)確定聘用人選及公示
根據政審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選公示無異議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自主選擇崗位,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先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醫學基礎知識》成績高者先選,并簽字確認。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辦、財政等部門根據相關政策和程序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承諾書內容為聘用合同附款雙方另行約定內容,考生必須履約)。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定崗定級,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但個人檔案五年內(含試用期)不得流轉。
擬聘到全額事業編制崗位上的醫務工作人員一經聘用,五年內不得調動到長治縣衛生計生系統以外單位,無論何種原因五年內解聘的,檔案滿五年后方可流轉。
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醫務工作人員初次聘期為3年,3年期滿進行聘期考察考核,聘期考察考核合格的可繼續聘用。
所有被聘用人員,自聘用之日起3年內必須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續聘。
(九)待遇
聘用為全額事業編制的醫務工作人員按規定執行全額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等待遇,繳納五險一金、職業年金。
聘用為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醫務工作人員參照所聘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執行,簽訂勞動合同,在合同期內繳納五險一金、職業年金。
四、招聘紀律及要求
1、應聘人員應遵守國家、省、市、縣招聘工作的相關規定,不得擾亂招聘工作秩序,阻礙招聘工作。對提供虛假信息、證件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對違紀、違規被聘用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招聘工作組織管理人員有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違反法律法規的,一經發現,移交司法機關。
2、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3、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違紀、違規,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問題,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舉報電話:0355-8095102(駐衛計局紀檢組)
0355-8089347(縣衛計局)
五、未盡事宜,由縣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長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領導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355-8089347)
附件:
1、長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醫務工作人員和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醫務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2、《長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醫務工作人員和政府購買服務崗位醫務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長治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