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公告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同意山西省教育廳所屬大同大學等6個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備案的函》(晉人社廳函【2018】884號),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名,現就有關事項予以公告。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2018年我院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名。具體招聘崗位和要求見《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表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應往屆碩士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身體健康。
5.具備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學歷學位要求、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2年8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40周歲(1977年8月9日以后出生))及其他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
6.應聘者的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專任教師崗位應聘者攻讀本科、研究生期間專業相同或相近(博士無要求);各階段均需要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7.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崗位條件。
輔導員崗位要求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8.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特崗農技人員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9.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以上現役、試用期、年齡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8年8月9日為截止日期。
四、碩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方案經山西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后,報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并在學院網站發布招聘公告,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及人數、招聘對象、資格條件、報名時間、考試方式、招聘紀律等。公告發布時間距報名截止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提交材料
1.報名時間: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我院官網。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http:∥www.sxcmvc.com)。
(三)資格審查
1.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要責任明確到人,嚴格執行初審、復審二次審查辦法。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招聘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2.資格審查要求及時間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學院網站。
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4.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將通過學院網站公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應聘崗位和應聘崗位專業要求等。
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招聘人數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并在發布公告的同一網站發布變更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四)考試的內容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和筆試相關事宜在學院網站公布。筆試時間確定后提前一周報教育廳、人社廳。
(1)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政治理論水平、綜合能力、掌握信息化技術能力等)占40%,專業知識占60 %。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考試內容不指定統一教材。
(2)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全程監控或錄像。滿分100分。
(3)筆試結束7日內,在學院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公布期不少于5天。
2.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達1:3比例的按實際人員確定面試人選。并在面試前一周,在學院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公告面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及要求等。面試時間確定后提前一周報教育廳、人社廳。
(1)面試由5至9名專家組成(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評委只限1人),主考評委由外聘專家擔任。
(2)面試滿分100分。專任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試講及答辯形式;其他崗位面試采取答辯形式。
(3)面試成績當天在考場外公布。
(4)面試結束后1日內將面試結果和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順序,在本學院網站公示5天。
(5)面試全程錄像。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體檢與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1.體檢有關事宜在招聘單位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或《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如招聘單位對健康條件有特殊要求,應事先在招聘公告中說明。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強化考察環節,嚴格把關,考察應深入細致,對被考察對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學院成立考察小組,實地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國內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經學院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后,在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以單位正式文件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批復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
五、招聘工作紀律
1.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切實履行好整個招聘全程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工作預案,及時處置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的各類常規問題或突發事件,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教育廳、人社廳報告。
2.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為進一步提升公開招聘的公信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公示信息按照《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擬聘人員公示(樣式)在本校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3.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4.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六、招聘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指導、監督下進行,成立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招聘工作領導組及領導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七、咨詢監督
聯系人: 賈老師
咨詢電話:0351-2361014
監督電話:13099049629
咨詢時間:8:30—11:30,15:00—18:00
網 址: http:∥www.sxcmvc.com
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