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區(qū)分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并經(jīng)防城區(qū)人民政府同意,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區(qū)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現(xiàn)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人數(shù)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具體崗位、人數(shù)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二)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以2018年8月31日為截止日期。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或因個人過錯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而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四)曾違法違紀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五)受處分期間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信息發(fā)布
本次招聘在防城港人才網(wǎng)(www.fcgsrc.com)上發(fā)布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10日—31日(工作日報名),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
3.報名地點: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區(qū)分局辦公室(地址:防城區(qū)防港大道164號,<國土局辦公樓一樓> )。
4.報名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名必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現(xiàn)場報名(原件核驗后退還)。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藍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
5.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與現(xiàn)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區(qū)分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資格審查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公告發(fā)布的崗位任職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試費。
(二)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免筆試,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1.面試人員的確定
報名結束后,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人選確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網(wǎng)發(fā)布面試公告,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進入面試的人員。
2.《面試通知書》領取
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于面試前3天到原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3.面試方式
結構化面試。
4.面試時間
2018年9月8日(星期六 )時間1天,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5.面試成績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并由面試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6.面試實行嚴格的驗證制度
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三)考核和體檢
考核、體檢工作由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考核、體檢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網(wǎng)發(fā)布。
1.考核、體檢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同一崗位比例內末位考生面試合格成績相同的,同時列為考核、體檢人選。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體檢的,依次遞補。
2.考核
考核應當組成考核組,考核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計生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復查。考核結束后,形成書面材料,對能否聘用給予考核結論。
3.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具有規(guī)定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經(jīng)考核、體檢合格,以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每個崗位招聘的人數(shù)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同一崗位比例內末位考生面試合格成績相同的,同時列為考核、體檢人選,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通過票決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選。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擬聘用人選在防城港人才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選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選有異議的,考核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復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報防城區(qū)人民政府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六、聘用人員待遇
本次招聘為編外人員招聘,采取簽訂協(xié)議的方式進行管理,協(xié)議期為3年,試用期為1個月(包含在協(xié)議期限內),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xié)議,聘用工資待遇為2000元/月;單位應付的“五險”金額按相關規(guī)定繳納。對聘用人員實行兩個聘期,第一個聘期協(xié)議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的,根據(jù)工作需要并報區(qū)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簽訂第二個聘期協(xié)議,不簽訂第二個聘期或協(xié)議期滿后,協(xié)議自行終止,有關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加強領導,強化監(jiān)督
(一)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發(fā)展。
(二)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工作,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醫(y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要主動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上當手段獲取考試或聘用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對違規(guī)招聘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作出處理。
八、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yè)(學科)類別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類別)分類指導目錄(2016年版)》設置。
附件:1.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區(qū)分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區(qū)分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區(qū)分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