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赤峰松山區區直醫療單位招聘備案制人員71人公告
松山區區直醫療單位公開招聘員額備案制人員方案
根據松山區區直醫療衛生機構業務發展需求,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員額備案制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三)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員額備案制管理工作人員71名。其中,赤峰松山醫院30名,松山中蒙醫院32名,松山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松山區婦幼保健所)9名。詳見招錄計劃(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相應學歷,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一致,詳見招錄計劃(附件1);
5、年齡要求詳見招錄計劃(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見招錄計劃(附件1)。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 3、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含試用期內)工作人員;
4、應聘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發布《公告》和招錄計劃、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計算和使用、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九個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和 招錄計劃
招聘《公告》和招錄計劃在松山區政府網和各招錄單位公告欄張貼和發布。所有招聘程序涉及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均在松山區政府網公布,請及時關注,否則后果自負。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 2018年8月20日—2018年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所有應聘人員均須本人到松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0556室(松山區政府黨政綜合樓5樓西側)進行現場報名。咨詢電話:0476-8447575。
3、報名人員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護照)、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張)、填寫完整的《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須按應聘崗位要求提供本人的畢業證、學位證(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提供)、資格證、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工作證明原件(有工作經歷者提供),有效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網址:www.chsi.com.cn)。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護理崗位應聘人員,報名時不分單位,待考試總成績出來后,按規定程序自主選擇。
5、應聘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6、由松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牽頭,松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松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學歷及職稱等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共同審核,不合格者,現場與報名者說明原因。
(三)筆試
1、實際應聘人數達到崗位招聘計劃的3倍及以上的崗位,不設定合格分數線;實際應聘人數未達到崗位招聘計劃的3倍的崗位,設定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5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者,為通過考試。
2、應聘松山區中蒙醫院蒙醫崗位(專業人數較少且為急需人才)及崗位要求為研究生學歷崗位的人員,不進行筆試;其他所有崗位應聘人員均需參加筆試。
3、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分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滿分100分。由松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委托專業團隊聘請專家組建立題庫,在題庫中抽題組卷,按規定全程封閉進行。
4、應聘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報名所用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護照)和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2018年8月24日和8月25日。不按規定時間領取,視為放棄筆試資格。),按時到達考場進行考試;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和相關要求,否則將按要求取消考試資格。
5、筆試地點和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6、筆試成績在松山區政府網及各招聘單位公告欄張貼和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同時公布。
7、筆試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四) 面試
1、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通過筆試的人員比例達不到1:3的,應聘該崗位并通過筆試的人員均可進入面試程序。
2、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通過筆試的人員比例達到或超過1:3的,應聘該崗位并通過筆試的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人數進入面試。進入面試最低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人員情形的,并列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
4、應聘松山中蒙醫院蒙醫崗位(專業人數較少且為急需人才)或崗位要求為研究生學歷崗位所有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程序(詳見附件1)。
5、參加面試的人員需及時領取面試通知單(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2018年8月27日和8月28日。),持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及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逾期不領取面試通知單或不及時按規定參加面試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6、面試工作由松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委托專業團隊,按規定程序封閉進行。
7、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滿分100分。
8、面試成績在松山區政府網和招錄單位公告欄公布。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和使用
1、參加筆試和面試的應聘人員,按照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2、直接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以面試成績作為考試總成績。
3、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以及僅參加面試且總成績相同者,加試實踐技能。
4、護理崗位應聘人員,符合進入體檢程序條件人員數大于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時,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結合崗位要求和自身條件,依次自主選擇應聘單位,至招聘計劃額滿為止,所確定的人選進入體檢程序;符合進入體檢程序條件人員數小于崗位招聘計劃數時,所有符合進入體檢程序條件的人員均可進入體檢程序。
其他崗位應聘人員,符合進入體檢程序條件人員數大于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時,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依次等額確定人選進入體檢程序。符合進入體檢程序條件人員數小于崗位招聘計劃數時,所有符合進入體檢程序條件的人員均可進入體檢程序。
5、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在松山區政府網及招錄單位公告欄公布。
(六)體檢
1、體檢由松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在指定醫院進行。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后出現空缺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領導小組同意,可以按照應聘該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程序依次等額遞補。
2、體檢結果在松山區政府網及招錄單位公告欄公布。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階段。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考核后出現空缺的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領導小組同意,可以按照應聘該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程序依次等額遞補。
(八)擬聘用人員公示
1、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松山區政府網各招錄單位公告欄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2、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環節出現空缺的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領導小組同意,可以按照應聘該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程序等額遞補。
(九)聘用
1、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2、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招聘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手續辦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內,未經聘用單位同意考取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者,解除聘用合同。
4、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空缺崗位的,經用人單位申請,領導小組同意,可以按照應聘該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程序等額遞補。
5、對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6、待遇
松山醫院:試用期間按規定繳納保險,工資待遇為1700元/月;試用期滿合格,與員額備案制管理人員同等待遇。
松山中蒙醫院:試用期間按規定繳納保險。研究生待遇參照在編人員。臨床醫技崗本科生試用期間,中藥、西藥、醫學檢驗崗位每人每月2200元,其他崗位每人每月260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者,待遇執行試用期標準;已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者,待遇參照在編人員核定。護理及藥房調劑員崗位人員,試用期間,每人每月170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專科學歷者每人每月2300元,本科學歷者每人每月2500元。
松山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松山區婦幼保健所):試用期間按規定繳納保險,工資待遇為2000元/月;期滿考核合格者,與員額備案制管理人員同等待遇。
五、紀律和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整個公開招聘工作期間,駐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2、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者與招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3、對于故意隱瞞個人信息、弄虛作假、擾亂正常考試秩序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4、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本方案由赤峰市松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