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包頭市第四醫院招聘29人公告
包頭市第四醫院2018年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我院建設發展的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9名非在編工作人員 。《包頭市第四醫院2018年非在編工作人員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熱愛本職專業,品學兼優,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符合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統招碩士研究生學歷的應聘人員,前一學歷須為統招本科學歷,并同時具備相應專業學歷證、學位證,執業醫師證、規培證。
(五)統招碩士研究生學歷的應聘人員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六)具體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此次招聘涉及的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7月31 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 曾因違紀違規被辭退、開除的公職人員;
3.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判刑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規定其它不宜錄用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發布招聘簡章、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等程序進行,相關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一)招聘簡章發布
因包頭市第四醫院官方網站升級改造過程中,《包頭市第四醫院2018年公開招聘非在編人員簡章》在包頭市新聞網、包頭市第四醫院微信平臺公開發布。
招聘簡章發布時間:2018年8月16日-8月20日。
(二)報名、資格審核
1.報名與資格審核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現場審核的方式。資格審核按照應聘崗位招聘條件的要求進行,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情節嚴重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報名和資格審核時間:報名和資格審核同步進行。2018年8月21 日-2018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包頭市第四醫院人事科(門診樓四樓422室)。
4.報名所需材料:報名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畢業證書及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相關資格證書或執業證書(或資格考試成績單)等材料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2張。上述材料原件用于資格審查,復印件留存以備核查。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填寫《包頭市第四醫院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現場領取或自行打印填寫,一式兩份,貼小二寸白底照片)。
5.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所提供資料有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取消報考資格。
6.準考證領取時間:通過資格審核后的考生在于2018年8月24日到包頭市第四醫院人事科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面試、試用考核
1.筆試
筆試實行百分制,分為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專業科目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醫學專業基礎知識,占70%比例,公共科目主要測試職業道德、職業規范、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占30%比例。筆試成績僅用于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者進入面試,免于筆試人員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
筆試結束后,進入面試人選按照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原則上按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向考生公布。如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經醫院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或核減招聘人數。凡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滿足筆試成績50分(含)以上,筆試成績低于5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末位出現并列情況可相應增加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對應聘者的求職動機、行為舉止、溝通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應變能力、心理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等環節進行測試。
面試實行百分制。由面試考官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面試時準備個人簡歷一份備用。
面試時間:具體時間以微信群的方式或電話方式通知。
3.試用考核
面試結束后,按照試用考核人數與招聘人數1:1的比例(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經醫院研究同意可核減招聘人數),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試用考核范圍人員名單,向考生公布。同一崗位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人員同時進入試用考核范圍。凡進入試用考核的考生須滿足面試成績60分級以上,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用,不得進入試用考核程序。
試用考核主要考核擬錄用人員德(政治品德、職業道德、倫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斷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積極主動性、責任心、勞動紀律等)、績(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內容,試用考核期為期三個月。
試用考核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正式錄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予以辭退。
(四)公示
筆試、面試成績及擬錄用名單等在包頭市新聞網、包頭市第四醫院“OA”平臺、微信平臺等進行公示。
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由我院人事科以電話通知的方式通知本人,未進入擬錄用名單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五)體檢
試用考核合格的人員統一到包頭市第四醫院健康體檢中心進行體檢。
1.擬錄用者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2.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3.體檢的費用、項目、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標準和規程執行。
4.應聘人員經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決,不予錄用。
因試用考核、體檢不符合招聘條件造成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六)待遇
經試用考核合格后,按照《包頭市第四醫院非在編工作人員待遇管理辦法》(試行)中的規定執行,實施“同崗同酬”政策,即相同崗位,同等待遇,根據個人學歷、職稱、工作能力、科室人員緊缺程度等情況確定同崗同酬年限,兒科及相關專業優先;簽訂勞動合同,上“五險一金”。
(七)其他事項
1.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公開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報考者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3.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對需要通知的個人事項,根據考生所留電話號碼通知考生,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4.本公告由包頭市第四醫院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472-3103311 聯系人:耿老師
附件1.包頭市第四醫院2018年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包頭市第四醫院公開招聘應聘人員報名表
包頭市第四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