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招聘7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二、招聘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南昌市新建區戶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 35周歲以下,即1983年8月 1日后出生(含)。
3. 報名速錄員崗位的考生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50字以上(聽打,不強調輸入法,不使用語音伴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 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 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
4. 其它原因不適宜在機關行政單位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實行統一報名、統一面試、統一聘用的辦法,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核、面試初試、技能測試、面試復試、體檢、政審考核、公示、聘用、培訓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18年8月16日上午10:00--8月20日下午17:00時截止。
2.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3. 報名地點: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政治處(新建區長堎鎮新建大道487號5樓)。聯系人:熊向曦,聯系電話:0791-83731030。
(二)資格審核、面試初試
面試初試主要對考生的舉止儀表及專業知識、邏輯思維能力和綜合素質進行初步測試,面試初試成績不計入最終成績。
1. 資格審核、面試初試時間:2018年 8月 21日上午9:00時
2. 地址: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四樓會議室
3. 資格審核需提交材料:
(1)身份證原證及復印件;
(2)本人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信網本人學歷認證備案表;
(4)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證件照2張;
(5)《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
(6)其他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進入技能測試的考生憑《通知書》參加技能測試。
(三)技能測試
考生統一安排進行中文錄入速度測試,要求每分鐘50字以上(聽打,不強調輸入法,不使用語音伴侶)。
1、 時間:2018年8月25日(星期六 )上午9:00;
2、 地點:本院第二審判庭
根據考生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錄數1.5:1的比例確定入闈名單進行面試復試。入闈者,領取《面試復試通知書》。
(四)面試復試
1. 時間:2018年8 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
2. 地址: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四樓會議室
面試復試參照結構化面試,時間為每人8分鐘,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成績相同者,以招錄計劃表中優先條件確定排名順序。
成績合成:綜合總成績=技能測試×60%+面試成績×40%。技能測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技能測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五)體檢
按照招聘計劃人數根據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綜合總成績相同者,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體檢對象按通知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六)政審考核
體檢、政審合格者列入考核對象,重點考核其思想品質、違法違紀情況。如出現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七)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初試、技能測試、面試復試、體檢、政審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南昌新建區人民法院公告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查屬實,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后進行上崗前培訓,并按有關規定統一實行勞動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二年一簽,試用期2個月)。
(八)培訓
對擬聘用的編外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法規、業務知識、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崗前培訓。
四、工資待遇
1.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間月工資:1680元。試用期滿人均年薪4萬元(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防暑降溫費、年節福利及社保五險的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部分);
2.根據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裝;
3.單位提供工作餐,出差補助按在職人員同等對待。
五、本崗位要求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未滿服務期限辭職的,每人需繳納違約金3000元人民幣。
六、聯系電話(請于工作時間內撥打)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 0791-83730725、0791-83731030。
本公告由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編外工作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