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嘉興海寧市社會組織培育發展中心招聘12人公告
為充實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力量,建設一支專業化社會救助人才隊伍,現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工作者12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市共招聘社會工作者12名,各鎮(街道)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各1名。
二、招聘條件
1.海寧市戶籍,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熟悉計算機操作;
2.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有創新、開拓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工作細致認真,責任心強;
3. 獲得國家級社工證的,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中專、中技)。未獲得社工師職稱的錄用人員,應在3年內取得社工師職稱。
4.計算總成績對獲得國家級社工證中級等級的加2分,獲得國家級社工證助理級等級的加1分,不重復計分。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19日09:00至14:00
2、報名地點:海寧市社會組織培育發展中心(海寧市黨群服務中心三樓,文宗南路111號)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崗位
4、報名要求:報考者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社工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并現場填寫《報名表》。委托他人報名的需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代報名人身份證原件
5、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上,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二)考試
對同一崗位報名人數大于1:3的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的方式擇優錄取,具體如下:
筆試:滿分100分。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社會工作相關知識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滿分100分。筆試后,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對同一崗位報名人數不足1:3的直接采取面試方式擇優錄取,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
(三)體檢
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出現綜合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靠前);體檢不合格的,依次替補。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招考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自動放棄體檢。
(四)政審
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政審內容為政治思想品德、社區和社會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表現情況。
(五)聘用
1、被確定聘用人員和鎮(街道)社會組織服務中心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2、聘用人員參照海寧市專職社會工作者相關待遇政策,按相關政策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和公積金,年薪不少于5萬(含五險一金)。
3、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到手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海寧市社會組織培育發展中心
2018年8月14日
附件:
工作區域 |
崗位數量 |
許村鎮 |
1 |
長安鎮 |
1 |
周王廟鎮 |
1 |
鹽官鎮 |
1 |
丁橋鎮 |
1 |
斜橋鎮 |
1 |
袁花鎮 |
1 |
黃灣鎮 |
1 |
硤石街道 |
1 |
海洲街道 |
1 |
海昌街道 |
1 |
馬橋街道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