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贛州尋烏縣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來源:尋烏縣人民政府
2018-08-20 14:48:18
尋烏縣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為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提高我縣幼兒教育師資水平,經報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組織實施尋烏縣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工作。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方法
采取考試和考核的方法擇優聘用。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卷面分各為100分。公開招聘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招聘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所有成績計算均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三、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幼兒教師總數20名,具體崗位為:(1)縣幼兒園教師崗位18名:其中限尋烏戶籍崗位12名,不限戶籍崗位6名;(2)鄉鎮中心幼兒園教師崗位2名,不限戶籍。其中,所招聘縣幼兒園教師18名,以派駐方式安排到縣保障性住房小區配套幼兒園任教13名,安排到尋烏縣花樣年國際幼稚園(民辦)任教5名。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6、熱愛尋烏幼兒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現役軍人;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過去取得的學歷報考;
6、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仍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5年內不得聘為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8、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9、本縣在編機關、事業人員不得報考本次幼兒教師招聘。今年我縣全省統招、“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已入闈體檢且體檢合格的人員不能報考。
此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報考與考生有回避關系崗位的考生,應當實行回避。
學歷、專業及年齡條件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學前教育專業,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2018年8月18日起在尋烏縣人民政府網、尋烏縣電視臺、尋烏手機報、尋烏教育在線公眾號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考生本人現場誠信報名,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24日。
3.報名地點:尋烏縣人社局(行政大樓407室),電話0797-2852578。
4.報名應提交以下材料:
《報名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二維碼驗證有效期須至2018年8月底)、畢業證、幼兒教師資格證(如教師資格證正在辦理中的,須出具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的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的證明,要寫明姓名、身份證號碼、資格種類、任教學科、證書編號,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證件復印件各一份(A4紙單面復印)、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已婚報考者需遞交縣級衛計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歷屆生還應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
5、崗位設置有戶籍限制的,限尋烏戶籍或尋烏生源地或父母、配偶有一方為尋烏籍人員方可報考。
(三)資格審查。現場報名人員在報名時,即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含聘用后的試用期內),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或瞞報有正式工作單位事實而不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經核實后,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開考比例為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四)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者2018年8月27日上午到縣人社局407室領取準考證。
1.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為2018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考點設在尋烏縣城北新區小學(縣人民醫院旁)。
2.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幼兒教育綜合知識”(考試依據《江西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大綱(2016年修訂版)》)。
(五)公布入闈面試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以下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分別為:縣幼兒園教師限尋烏戶籍崗位面試比例為1:2,縣幼兒園教師不限戶籍崗位面試比例為1:2.5,鄉鎮中心幼兒園教師崗位面試比例1:3,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入闈面試人員名單于8月29日在尋烏縣人民政府網、尋烏縣教育在線公眾號公布。
(六)面試
入闈面試人員于2018年9月7日到縣人社局407室領取面試準考證。入闈面試人員,按面試準考證規定面試時間到面試地點參加面試。
1.面試時間:2018年9月8日。
2.面試地點:尋烏縣城北新區小學。
3.面試分值、內容及形式: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內容為:即興說課(內容為幼兒教育教學方面基礎知識)、彈琴、唱歌、舞蹈基本功表演。面試采取即興說課、邊彈邊唱、舞蹈的方式進行。時間控制在12分鐘之內(即興說課6分鐘,邊彈邊唱、舞蹈各3分鐘)。
4、其他事項:如報考人數雖達到開考比例,但因筆試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績、考生自動放棄(以規定時間未領取面試準考證為依據)致招聘人數與入闈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使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達到規定比例;如無人遞補或遞補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則按遞補一次后(含無人遞補)資格審查合格的實有入闈人數進行面試,招聘計劃不核減。因上述情況入闈面試的考生(即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考生),如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形成競爭關系的(即面試人數多于計劃招聘人數),則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體檢、考核對象;如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能形成競爭關系的(即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該職位所有考生最終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體檢、考核環節;如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的(不含70分),即使完不成招聘計劃,也不予聘用。如果同一崗位面試人數較多,需要2個或2個以上面試考官小組共同完成時,應對面試成績進行修正。修正公式為:考生面試成績=考生面試得分×(同一職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計算平均分時,應先去掉異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個最高、最低分。僅參加了筆試的考生,不計算考試總成績,不進入體檢、考核環節。
(七)體檢和考核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分高低、學歷高低順序依次確定。
2、體檢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行。體檢費由體檢人員自理。
3、考核由縣教育局和縣人社局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核可采取函調或實地考核方式進行,考核結果由縣人社局備案。
4、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額,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對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尋烏縣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2018屆畢業生如擬聘用,須于公示結束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材料,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公示結束無異議后,由縣人社局組織擬聘人員選擇崗位:(1)縣幼兒園崗位18名:其中以派駐方式安排到縣保障性住房小區配套幼兒園任教13名、安排到尋烏縣花樣年國際幼稚園(民辦)任教5名,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2)鄉鎮中心幼兒園崗位2名,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縣政府常務會議同意后下發聘用批準文件。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未滿最低服務期限辭職、調動的將按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
六、咨詢監督舉報電話:0797-2852578
七、公開招聘工作將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全程監督。
八、本公告由尋烏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尋烏縣2018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表
尋烏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8月18日
附件
尋烏縣2018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表
姓 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貼2寸 免冠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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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 政治 面貌 |
健康狀況 | |||||||||||
何時畢業于 何校何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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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何種 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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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何專業技術職稱(等級) | |||||||||||
報考崗位 | |||||||||||||
家庭住址 | 聯系電話 | ||||||||||||
本人主要簡歷 | |||||||||||||
起止時間 | 單位及職務 | 證明人 | |||||||||||
有何特長、 專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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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情況 | |||||||||||||
承諾書 | 1.真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并提供證明、證件等相關材料; 2.遵守考試紀律、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 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后果 ,本人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
說明:考生自行下載填報打印此表,承諾人簽字欄應手簽并按右手食指指模,報名時交尋烏縣人社局。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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