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嘉興學院招聘12人公告
根據本單位事業發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嘉興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嘉興學院為浙江省屬全日制本科院校,學校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實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為主”的管理體制。學校現有越秀、梁林和平湖3個校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思政輔導員10人,管理崗2人,共12人。具體見《嘉興學院公開招聘崗位表(2018年第二批)》(附件一)。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基本招聘條件的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境外)取得學歷學位人員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并能在2018年12月1日前到崗工作。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我校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
(四)崗位待遇
管理崗性質為事業編制,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思政輔導員崗位性質為非事業編制,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除各類保險、公積金按嘉興市有關政策標準執行外,其他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校內事業編制同類人員。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24:00前將填寫好的《嘉興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二),并在報名時間內通過Email發送至jxxyhr@mail.zjxu.edu.cn,應聘郵件標題要求注明“公招應聘+部門+崗位名稱+姓名”字樣,部門和崗位名稱即《嘉興學院公開招聘崗位表(2018年第二批)》(附件一)中的部門和崗位名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將于9月4日在嘉興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各崗位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相關崗位招聘計劃,并在嘉興學院人事處網站發布通知。
3.考前確認。資格初審后,針對符合報名人數要求的崗位,本人須到場確認,人事處將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發放準考證。并在人事處網站公布考試有關安排。
(三)考試
1.筆試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進入筆試環節,筆試時間地點將與資格初審結果的通知一并發布于我校人事處網站,請應聘者自行關注。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確定該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招聘崗位實際參考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與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用現場復審的方式,安排在面試前進行。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本人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要求應聘人員攜帶:《嘉興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貼照片)、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共黨員證明(應聘思政輔導員崗)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3.面試
資格復審通過者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方式:學生工作部(處)思政輔導員崗采用無領導小組面試,管理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測評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一般考查應聘者的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技能水平和語言表達、溝通協調、應急應變等綜合素質。,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4.總成績
本次招聘的崗位考試方式采用筆試和面試,應聘者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40%與面試成績的60%的比例相加總計入總成績(分數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總成績相同,復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體檢、考察對象名單。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
(五)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學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六)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學校將視需要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決定遞補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嘉興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zjxu.edu.cn/);
2.嘉興人事人才網(http://www.jxrsrc.com)。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3-83642345(嘉興學院監察處)。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3-83640237(唐老師、曾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