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廣州市胸科醫院第一次招聘53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8-22 15:06:58
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胸科醫院2018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2005年第6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胸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州市胸科醫院是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屬公益二類、正處級事業單位,公立三級醫院(部分為公益一類崗位),是一所既有胸肺疾病及結核專科特色,又具有綜合醫院的醫療服務功能,集醫、教、研功能為一體的醫院。醫院承擔廣州地區胸肺疾病、結核病的臨床醫療、教學、科研和突發事件的醫療救護等任務;承擔全市結核病控制項目的具體實施,落實結核病患者的歸口管理和督導治療;對全市結核病進行疫情監測管理、流行動態分析及防治結果評價;幫助基層醫療單位培訓結核病防治專業骨干;開展呼吸系統疾病及結核病的衛生保健知識宣傳。
二、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和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胸科醫院2018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招聘專業代碼按照附件2《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招聘人員類型:2018年畢業生、非2018年畢業的往屆生、不限。
2018年畢業生是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非2018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資格條件中對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及單位證明,不含在校生實習、創業經歷)。2014年12月前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經歷可不提供社保繳納證明。
(二)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6、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資格條件
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要求在50周歲以下;
2、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
3、具有碩士學位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廣州戶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有學士學位,或具有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學士學位,或具有本科學歷且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的,或廣州市戶籍人員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
上述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時出具教育部認證材料。
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www.gzmed.gov.cn)中鏈接到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開招聘網報名。
(二)報名時間
2018年9月4日上午8:00至2018年9月7日下午23:59止。
(三)報名要求與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3、報名需上傳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
(2)戶口簿(首頁+個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8年畢業生可上傳畢業生成績單、就業推薦表代替);
(4)報名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等證件(已通過考試未領證者,上傳成績單或發證部門出具的證明代替);
(5)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者須上傳原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
(6)報名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證件。
(四)資格初審
2018年9月8日至9月10日,招聘單位在網上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進入招聘考試程序。能否通過審核,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于2018年9月11日上午8:00起自行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8年9月11日上午8:00至9月13日下午23:59止,按準考證內容要求參加筆試。過期不打印準考證造成無法考試的后果自負。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護理專業需加技能測試),總成績為百分制。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其中護理專業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的4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從事應聘崗位的工作能力。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筆試成績達到60分或以上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3、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或相應調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
4、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報市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批準,可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符合報名人數開考。
5、要求招聘高層次人才(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者)的崗位不安排筆試,此類崗位的應聘者經審核合格后,不受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考核。學歷學位要求為“本科及以上”或“碩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學位者不需參加筆試,但要符合該崗位開考比例要求;學歷學位要求為“本科”或“碩士”的,博士若應聘該崗位需參加筆試。專業技術資格要求初級以上或中級以上職稱的,副高級及以上應聘者可不參加筆試,但要符合開考比例要求;專業技術資格僅要求初、中級職稱的,副高級及以上人員需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為總成績。
6、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開招聘網站公布。
(二)面試
1、資格復審:在面試前將對面試對象進行應聘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方可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并將根據筆試成績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所需提供資料將另行通知。
2、面試人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若出現進入面試最后一名多人成績相同,可同時參加面試。如有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并提前告知的,可以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3、面試:面試采用面談形式(其中護理專業還包括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和面談分別占40%、60%),具體時間和地點將電話通知面試對象。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績為70分,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未有面試合格人選的招聘崗位空缺。面試成績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若出現總成績同分的,先按面試成績高低區分先后;面試成績仍不能區分先后的,再按筆試主觀題成績的高低順序排名區分先后;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后順序的,則加試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五、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因考生個人原因,在面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未完成體檢的,視同本人放棄聘用機會,法律法規另行規定的除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體檢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在廣州地區指定醫院進行, 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負責。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開招聘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一)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業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獲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九、其他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
(二)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持有廣東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在聘用后一年內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手續。在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暫按低一級層次專業技術資格崗位聘用。
(四)2018年比業生應承諾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否則單位有權作出進一步處理。
(五)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六)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本公告由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83586363, 020-83590195,舉報(投訴)或監督電話:020-83493359,020-81083390。
附件:
廣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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