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昆山市亭林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招聘10人簡章
2018年昆山市亭林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昆山市亭林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報考對象和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職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具有國家教育部承認的相應學歷,專業分類參考《2018年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
3.昆山戶籍。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附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招聘崗位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8月31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5年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3年9月1日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7.以下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二、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年齡及其它條件
詳見《2018年昆山市亭林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三、報名辦法和程序
1.報名方法:本人現場報名。
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需提供報名委托書(見附件2),被委托人另須出示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應聘材料要求:
(1)《2018年昆山市亭林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
(2)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戶主主頁及本人內頁)、學歷學位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證書;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一張貼于報名表處,一張背面寫明本人姓名、報考職位代碼、聯系電話,報名時交于工作人員);
(4)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打印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
以上證件、證明均需交驗原件,提供復印件,并且報名當天提供,過期無效。
3.其他:
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歸國留學人員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政審(考察)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
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職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凡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4.報名程序:
報名時間:2018年8月27-28日(周一、二)
9:00-11:00,13:00-16:00
報名地點:亭林城市管理辦事處1樓(前進西路1028號星海大廈C座)
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通過資格審核后現場繳納)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憑縣(市)、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或縣(市)、區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等免繳考試費。
5.領取準考證:
時間:2018年8月31日(周五),9:00-11:00,13:00-16:00;
地點:亭林城市管理辦事處1樓(前進西路1028號星海大廈C座)
6.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后,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時請將相關證書復印件交予報名處;
(3)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
四、筆試與面試
筆試時間暫定9月1日(周六),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統一組織筆試和面試,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根據實際情況核減招考計劃。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根據各崗位的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本崗位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以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考試成績均在昆山人才網(http://www.kshr.com.cn)公示。
五、體檢與政審
進入體檢的人員按總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以1:1的比例確定。總分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筆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后再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費用自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政審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政審結束后,錄用名單在昆山人才網(http://www.kshr.com.cn)公示。
如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缺額時,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六、錄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公示后由招聘單位發放《錄用通知單》,辦理有關手續。
錄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一概由本人負責處理。
七、紀律與監督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公開招考是一項嚴肅的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整個招考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本簡章由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辦事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2-36608255,0512-36608256;
監督電話:0512-36608290。
附件1:2018年昆山市亭林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附件3:2018年昆山市亭林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昆山市亭林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