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招錄司法雇員15人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高院共同下發的《關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員隊伍建設的意見》,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招聘 崗位 |
招聘 人數 |
性別 |
學歷學位及專業要求 |
戶籍 |
基本條件 |
司法雇員01 |
6 |
男 |
大專以上學歷,學位不限,法律專業 |
浙江省戶籍 |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年齡18周歲至28周歲(1990年8月30日至2000年8月30日期間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3日—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45-17:00。
2.報名地點:杭州市上城區之江路768號,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1115會議室。
3.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真實、完整填寫《全省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見附件)后,前往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場報名。
4.資格審核: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報名當天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審核合格者當場發放準考證。
5.報名須提交的材料及裝訂順序:
(1)全省法院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
(2)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張;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5)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6)根據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表現等有關資料原件。
(二)考試及面試
采取考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1.考試
(1)考試分為崗位必備的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由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統一組織。
(2)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滿分均為100分。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占考試成績的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考試成績的60%。
(3)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人數未達到1:2的,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
(4)考試成績將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通知公告欄(www.hzcourt.cn)進行公布。
2.面試
面試由本院政治部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將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考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考試、專業技能測試及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體檢與考察由本院政治部組織。根據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本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通知公告欄(hangzhou.zjcourt.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錄用后,由被錄用人員與經人社部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合同范本由省高院統一監制,訂立合同的第三方由本院商同當地人社部門決定。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三、其他事項
(一)工作經歷計算至2018年8月30日,戶籍以2018年8月3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報名人數不足招錄人數2倍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開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招錄職位取消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改報,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三)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五)本次公開招錄有關信息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網-通知公告欄(hangzhou.zjcourt.cn)公布,請考生留意。
(六)咨詢電話:87393344、87393304。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七)對招錄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監察室,舉報電話:0571-87057754,舉報網站: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舉報中心(http://jubao.court.gov.cn/)。
附件: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招錄司法雇員報名表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