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宿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補招17名公告
為更好適應全市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需要,確保提供更加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務環境,根據《宿州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將宿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補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確保本次公開補招聘工作既規范有序又風清氣正。
二、招聘計劃
計劃補招聘17名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
三、招聘程序
補招聘工作面向2016年9月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政府購買服務公開招聘參加筆試成績在60分以上人員,堅持自愿原則,補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面試、體檢、公示、試用期、簽訂正式聘用合同等步驟進行。
1.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宿州市人事考試網、宿州市國土資源局網等相關媒體上發布。并通過原考生本人填寫的《宿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提供的聯系方式告之。
2.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2018年8月31日至9月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宿州市國土資源局一樓接待室(宿州市淮河西路219號)現場報名,面試費80元,電話:0557-3937581。
(2)報名時持個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提供個人真實、有效信息,填寫《宿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報名表》(附件,可自行下載填寫),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4張,并簽訂誠信承諾書。
(3)逾期未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在宿州市人事考試網、宿州市國土資源局網等相關媒體公布。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具體組織形式,根據報名情況待定。
4.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數,體檢人選依面試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因身體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體檢人選缺額時,按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內容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項目進行。
5.公示
對擬招聘人員在宿州市人事考試網、宿州市國土資源局網等相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6.試用期
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實行3個月的試用考核期。考核期內將對試用人員的思想政治、學習能力、工作表現、日常行為、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綜合考察。
7.聘用
試用期滿經考察考核合格的,同招聘對象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在聘用期內違紀違法的,隨時解聘。
四、工資待遇
按宿州市人民政府購買服務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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