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廣州市增城區紀委第三次招聘64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9-03 10:33:10
廣州市增城區紀委2018年第三次招用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委面向社會公開招用工作人員64名。根據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增城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聘員管理辦法>的通知》(增人社〔2018〕6號)、《關于印發<增城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聘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增人社〔2018〕7號)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崗位及學歷專業要求
(一)辦案輔助人員(42人)
1.崗位類別:輔助管理崗
2.學歷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含2019年應屆畢業生)。
3.專業要求:
研究生:法學(A03)、管理學(A12)、文學(A0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A0812);
本科:法學類(B03)、管理學(B12)、文學(B05)、計算機類(B0809)。
注:專業請對照《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
(二)速錄員(22人)
1.崗位類別:輔助執法崗
2.學歷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不含2019年應屆畢業生)。
3.專業要求:
研究生:法學(A03)、管理學(A12)、文學(A0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A0812);
本科:法學類(B03)、管理學(B12)、文學(B05)、計算機類(B0809);
大專:法學(C03)、管理學(C12)、文學(C05)、計算機類(C0814)。
4.其他要求:掌握速錄技能,速錄速度每分鐘80字以上
注:專業請對照《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身體健康,能勝任招考崗位的工作;
3.服從組織安排工作,從事紀檢監察工作,需外出開展審查調查;
4.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招考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
4.招考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報名
1、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12日上午9:00至9月18日下午17:00,報考者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的方法進行報名,本次報名不收取費用。
2、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自9月21日起登錄原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等信息以準考證為準。
3、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學歷、學位、工作年限、年齡等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31日(不含8月31日)。
(3)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等各招考環節。
(二)考試方式和內容
辦案輔助人員采用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相結合的方式,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面試占總成績的60%,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速錄員采用筆試、技能考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相結合的方式,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技能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0 %,面試占總成績的50%,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時間:2018年9月下旬(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地點:(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內容:主要考察文字表達能力。
要求:閉卷、獨立完成。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才準予開考,對于崗位在首次公開報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技能考試(速錄員)
報考速錄員的人員須參加技能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技能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時間:2018年9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計算機文字錄入考試,速錄方式不限,速錄考試的形式為看打,時間為10分鐘,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滿分為100分。
要求:掌握速錄技能,速錄速度每分鐘80字以上。
(3)面試
辦案輔助人員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速錄員面試對象根據筆試和技能考試成績高低按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筆試(技能考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時間:2018年10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是對應考者的職業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要求:儀容儀表端莊大方;回答問題準確、簡練。
(三)體檢、考察與公示
1.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考察程序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錄用的有關規定執行。
2.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招用考察人選,由增城區紀委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同時,對考察人選提供的報考資料進行復審,全面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3.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對擬招用人員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招用手續。
4.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報考人員主動放棄出現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四)工資福利待遇
經招用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辦案輔助人員工資參照增城區合同制法官(檢察官)助理待遇標準,速錄員工資參照增城區區直機關事業單位聘員工資福利標準,按規定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一經招用,需在招用單位工作滿1年。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用考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2.本招用公告由區紀委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20-32829098,020-32829096。
中共廣州市增城區紀委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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