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廣州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第一次招聘120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9-03 14:52:16
廣州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2018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2005年第6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廣州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2018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單位簡介
招聘崗位詳見《崗位需求表》。
應聘人員可在廣州民政公眾網(http://www.gzmz.gov.cn)查閱招聘單位簡介。
二、招聘對象
(一)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2018年畢業生。2018年畢業生是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二)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非2018年畢業的往屆生。非2018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應主動將報考意向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由于未經原單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三)不限。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在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或我國駐外機構的有關證明材料;
2.非2018年畢業的往屆生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報名時須上傳相應證書)。 2018年畢業生應承諾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具有廣州市常住戶口的)或技師職業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工勤技能崗位的報考人員,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女性在30周歲以下,且具有廣州市常住戶口;
4.招聘崗位需求表中有明確年齡學歷要求的,以招聘崗位需求表為準。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被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4.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填報資料。2018年9月17日上午9:00至9月19日下午17:00(3個工作日),報考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照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報名。
2.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成功通過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請于2018年10月8日(上午9:00后)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3.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每個招聘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的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相應減少或取消崗位。對于部分緊缺崗位,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具體將另行公告),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3)年齡、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網上報名首日;
(4)報考資格條件具有工作經歷要求的,以工作單位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為準,在校期間購買社保的除外(報考資格條件具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需同時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證明);
(5)專業名稱及代碼按照《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公共基礎知識 (包括行政管理、法律基礎、公文寫作處理、時事政治、自然科學與文史知識等)。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6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1位。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考生的筆試成績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
4.筆試排名。在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個招聘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入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的依據。報考人員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有要求的)、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表》等有關個人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報考資格條件具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同時提供與工作單位簽訂的聘用或勞動合同和相應的社保繳費記錄;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須同時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證明;在職人員還須提供現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應試的證明。所持上述證件必須提供原件、復印件各一套。
3.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及崗位需求表規定的報名要求,符合崗位所有資格條件要求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造成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后果自負。
(2)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3)資格復審期間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的視為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如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復審,可按筆試合格成績排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內容。包括綜合能力、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可采取結構化面試、技能操作等形式進行測試。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40%折算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官組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4.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比例合成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5.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果面試成績也相同,則組織成績相同人員進行重新面試。
(五)體檢與考察
1.體檢。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每個招聘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統一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各招考單位支付。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2.考察。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等。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相應崗位可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
五、聘用及待遇
(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經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復后,招聘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用工手續。持有廣東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的規定,申請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確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后,方可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前,按其取得的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低一級層次暫定崗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三)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六、注意事項和工作紀律要求
(一)注意事項
1. 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2.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4.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二)工作紀律要求
1.根據有關規定,此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2.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實、準確,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聘用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做到條件、程序、結果公開透明。
4.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七、本公告由廣州市民政局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關于各招聘崗位的相關考試問題,請在工作日的8:30-12:00、14:00-17:30撥打咨詢電話,咨詢電話:020-83178685、監督電話:020- 83178684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83126088
廣州市民政局
2018年9月3日
附件:1-3下載
1、廣州市民政局直屬事業單位2018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2、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doc
3、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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