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興化市部分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5人公告
興化市2018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興化市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4個,計劃招聘5人,具體招聘崗位和相關要求詳見《興化市2018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
4、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7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對象
1、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3、如考生存在《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所列回避關系情形的,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 發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興化市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時間、地點、方式
時間:2018年9月19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地點: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興化市楚水路43號)402室。
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報名人的各類材料外,還須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注意事項
(1)報名時考生根據崗位要求須提交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①《興化市2018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張;③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④2018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⑤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2)考生自愿選擇報考崗位,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不得兼報,多報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3)考生須按公告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在招聘過程中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
(4)考生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的要求,相關專業范圍的確定,請按照《興化市2018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憑所學專業的課程表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招聘單位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門向興化市人社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后,及時在現場和指定網站上發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20日下午5:3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考單位未同意或興化市人社局未批準,最后沒有在現場及指定網站公開添加的專業,不得作為可報考的專業。
(5)凡考生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嚴肅處理。
(6)本次招聘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計劃,由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上級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相關信息及時在網站公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18年9月28日上午8:30-12:00 。改報名地點: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興化市楚水路43號)402室。
本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不收報名和考試費用。
(三)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辦法進行。考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考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考試不指定復習資料。
考試時間2018年10月14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分崗位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在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如成績相同,則另行組織加試確定)。社會在職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的,取消體檢資格。
體檢標準按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86號)執行。
體檢時間2018年10月15日,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對反映有問題并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員憑學歷證書等原件在2018年11月30日前領取《聘用通知書》。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計劃缺額時,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結束后,辦理聘用手續。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或違反試用期管理規定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用期為5年,首個聘期內不予調往市外。
聘用人員按我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相關規定享受補貼,引進的碩士研究生,發放6萬元的“購房券 ”和1萬元/年、為期3年的生活補貼。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發現并經查實的考生,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興化市紀委、市監委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3228870(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523-83242558(興化市紀委、市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
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