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淄博淄川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30人簡章
2018年淄川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關于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助執法人員簡章
根據淄川區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經區政府批準,為有效緩解城市管理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參照市、區關于公益性崗位公開招錄工作人員的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錄 30 名城市管理協助執法人員,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范圍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思想覺悟高,政治素質好;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本職工作,無違法犯罪記錄,無賭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為;
3、具有淄川區常駐戶口,大專以上學歷,所學專業不限,法律法學專業或退伍軍人以及具有機動車駕駛證者優先;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3年8月30日至2000年8月30日期間出生),鑒于戶外管理工作,限定招聘崗位為男性,身高不低于175cm;
5、要求身心健康,相貌端正,無肢體功能障礙,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
6、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
7、政審合格;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下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人員;
2、在各類社會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計劃招聘綜合行政執法協管(協警)崗位 30 人,具體用工崗位由淄川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五室六聯”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而定。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18年 9 月 11 日--- 2018年 9 月13 日。
2、報名地點:淄川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一樓辦公大廳(淄川區魯泰文化路512號)。
3、資格初審:符合條件人員,到淄川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三樓政策法規科填寫《報名登記表》(以上材料一式兩份),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尚未取得學歷的國內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證明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之一)、在職的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以上原件,復印件兩份,報名表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到現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根據初審情況,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二)面試
面試人員、地點、具體時間等電話通知。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理論素養、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含普通話表達能力)、突發事件應對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總成績為100分。
若招聘計劃最后一名出現應考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則對成績相同人員重新安排加試,確定成績排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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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1:1.5比例確定體檢范圍,同時按照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因體檢不合格和棄權造成空缺的,可從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醫院照實收取,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合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四、聘用管理
擬聘用人員經過培訓后上崗,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派遣制管理,淄川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為實際用工管理單位,勞動合同的訂立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通過其他途徑已實現就業的;
2、連續無故曠工3日或半年內累計曠工10日的;
3、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淄川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認為不適合從事此項工作的其他情況;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
月工資不低于我區最低工資標準,每月進行崗位績效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發放300至800元不等的績效工資。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從工資中扣除),崗位考核不合格者按相關標準予以扣減。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違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問題,將取消有關聘用人員的聘用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七、本招聘簡章由淄川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2705760、2708970
淄川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