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慶墊江衛生事業單位考核招聘14人簡章
來源: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9-06 17:01:54
墊江縣2018年面向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考核招聘基層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中共重慶市發改委、重慶市衛生局、重慶市編辦、重慶市教委、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人社局《關于做好我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渝發改社〔2010〕639 號)等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定向到墊江縣的2018年畢業的14名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考核招聘基層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和德才兼備的選人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人數
本次考核招聘14名。具體招聘單位及數量詳見《墊江縣2018年面向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考核招聘基層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
定向到墊江縣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2018年應屆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才能報考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6.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 具備國家規定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屬本次公開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留校察看等學校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未取得定向協議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現場報名,報名者填寫的報名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本次考試和聘用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1.需提供以下資料:
?、俦救苏鎸嵱行У纳矸葑C(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诋厴I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報名時間。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報名地點:縣衛生計生委組織人事科
4.資格審核。由墊江縣人力社保局、縣衛生計生委共同負責考生的報名資格現場審核,資審合格者予以報名。報名資格審查實行責任到人,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原則,報名資格驗證人員、審核人員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后,須在相關驗證和審核材料上簽字確認,并在《報名表》上注明審核結果和簽名。
(二)考核
分學業成績考核和面試。
1.學業成績,按大學期間所有必修課成績之和除以科數,即得學業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時間10分鐘,面試具體內容現場抽簽確定。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各面試考官評判理由、評定分數,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時間:2018年9月8日(星期六),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18年9月8日8:30前到墊江縣人力社保局參加面試,遲到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忌话匆幎〞r間、規定地點到達者,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考生考核總成績=學業成績×40%+面試成績×60%(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三)體檢
體檢在墊江縣人力社保局指導下,由墊江縣衛生計生委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的缺額一律不進行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墊江縣衛生計生委按照墊江縣人力社保局的統一安排和要求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節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確定聘用崗位
根據崗位的招聘名額,由墊江縣人力社保局、縣衛生計生委共同組織考生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確定聘用單位。若考生考核總成績并列,則按考生在校學業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確定。經確定聘用單位后,考生不得更改或相互調換單位。
(六)公示
體檢合格選定崗位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擬聘單位、考核成績等。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程序報經墊江縣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按照定向培養協議和有關政策規定,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滿6年(含試用期)。在最低服務期限內,被聘用人員不得參加縣內外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錄),其他單位也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未達最低服務年限的,按相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由考生承擔退還相應免費培養費用、繳納違約金等相關違約責任,且5年內不得再報考墊江縣機關事業單位。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2.本次招聘相關事宜在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和發布,請考生屆時自行查詢。
3.考生在招聘期間須保持報名時所提供通訊工具全天24小時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本簡章由墊江縣人力社保局、墊江縣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聯系電話:
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3)74616156;
墊江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023)74518603 。
附件:墊江縣面向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考核招聘基層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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